七百零一章 人性、翻盤(二合一)[第3頁/共6頁]
不等法官頒發定見,金允浩避重就輕道:“我早就說過,這段內容是我的陳詞鋪墊,而並非證據,我隻是在向法庭先容根基環境罷了。你嚴峻甚麼?”
韓佑希如何都不會想到。本身的火伴、本身的王牌竟然被敵手操縱了!
聽聞這段提示,尹國洪刹時眼神大亮,他終究明白金允浩的自傲來源了。
但是為甚麼?!
而這給了韓普宇但願,讓他感覺本身跟李英善在一起具有了根本前提。
PS: 白日有事,返來寫完的內容又不好拆分,就兩章一起發了。
羅文山震驚的瞪大雙眼:“這怎能夠!”
韓佑希此次輸的冤啊!
兄弟倆長久的聯盟就此結束,開端相互叛變!
如此,他對當事人和金允浩都有了交代,誰也挑不出他弊端。當然,如果金允浩冇有第二次利用囚徒計謀,趙民俊也不會晤對這類挑選。
等候審判成果有些無聊,因而金允浩便詳細解釋,當作打法時候。
聽完樸國權的解釋,羅文山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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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允浩看到趙民俊這類表示後,心中大定,隨即申請播放前麵的視頻。
可惜薑還是老的辣,金允浩固然手腕不俗,卻還是冇鬥過故鄉夥趙民俊。
現在,羅文山不得不平氣金允浩,暗讚短長!
金允浩持續先容道:“我訪問懷疑人的親人和朋友體味到,兄弟倆曾為了李英智鬨的不成開交,乃至一度斷絕來往,形同路人!”
這是通例思惟,你這麼想,韓普宇當然也會這麼想。
這也是國選狀師打官司得過且過,等閒不得查察官的首要啟事。
伶仃這段闡發、操縱短長麼?
這段播放的內容包含PPT和短視頻。內容關於一個女人的環境先容。
一樣的弊端,他不會再犯!
至於此中的黑幕。恐怕隻要金允浩本身清楚。
“我冇瘋!我說的都是究竟!真正的殺人犯是他――韓普勳!”
他們坦白乾係分歧的究竟,就是想讓調查職員忽視李英善的存在,進而忽視他們真正的作案動機!
不過正如樸國權闡發的那樣。羅文山也非常清楚,金允浩操縱趙民俊無私內心隻是根本,增加了得勝的機遇罷了,而勝訴的底子還是那段視頻。
這時他會以為,隻要他拋開弟弟韓普勳,那麼李英善將屬於他。
金允浩剛纔那麼做的目標是甚麼,趙昌民當然清楚。
按還是規邏輯思惟,他承認金允浩的闡發和猜測。但法律是講真憑實據的,不能靠主觀臆斷。是以,趙昌民很難采取金允浩這段主張。
而顛末兩人的相互拆台,本相縱慾浮出水麵:兄弟倆為了給李英惡報仇,策劃此次作案並同謀殛斃了便當店老闆。弟弟是策劃人,而哥哥是履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