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八十七章 不愉快的工作(三更,欠更3/7)[第1頁/共4頁]
最首要的是,特搜部的人蔘與出去後,破案後的功績不好歸屬。一旦本分功績,監督科建立的藉口就不那麼充分了。
以是報酬這一點必須點明,讓這些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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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他作為查察官都在做甚麼?
他們隻是賣力到全智賢等藝人的居處漫步一圈,操縱特工事情經曆,找找監督設備,然後就出工。
因為金允浩發明自從進入特搜部事情後,本身越來越陰暗,越來越不但瞭然,在暗中的路上,也越走越遠,終究怕是冇法轉頭。
以全智賢為例,金允浩破案後告狀其所屬經紀公司,那麼就需求全智賢出庭,與其所屬經紀公司對簿公堂,兩邊會撕破臉皮大吵大鬨。
這份訊息呈現後,纔有了後續的事情。
單是搞清這五大經紀公司的背景,就已經讓金允浩他們忙到了天明。
能夠說。這就是金允浩的一場秀,監督科的一場秀。
不是身材上,而是內心上累。
不消仇敵清算他,這些富豪結合起來講句話,他就看不到第二天的太陽了。
但是這類事情做多了,也真是累。
彙總證據,清算質料對於申東海他們來講小菜一碟,很快完成。以後的事情便是――不竭的在網上查閱質料。
猴子、河馬、大象對此有些惡感,但冇有表示出來。
但是有人不樂意了,‘保護神’申東海冇有當即開車,反而忿忿不平的嚷道:
以是,這些事情隻能由即將成為監督科的人來做。
最後實在冇體例,金允浩想出了一個偷懶的事情體例:
金允浩是本案的辦案者,實際上他能夠挑選不參考兩邊定見,執意辦理此案,搞它個水落石出。
上一世,他隻是個滿懷公理的刑警,那裡打仗過這些陰暗、讓步的東西。
他取出4個事情證丟在桌子上,說道:“既然你們都通過了最後的考覈,便能夠正式上崗,開端事情了。”
金允浩想要當好調劑員,就需求體味對方的底牌,起碼要搞清對方的身份和背景。
在此案中,他就是調劑員。幫忙‘打鬥’的兩邊調度衝突,卻不能用案件本身來講事。
比如尹恩德創辦的經紀公司就屬於一人經紀公司,因為目前這家公司旗下藝人隻要她一個。
實在不但是他對這類事情不滿,我和你又何嘗不是?說實話,這類事情……真他妹的混蛋!”
這裡的‘不能’包含了很多含義,有客觀啟事,也有主觀啟事。
他如果‘鐵麵忘我’,就會獲咎一多量經紀公司,進而獲咎更大一批富豪股東。
開端的時候,猴子他們還不是很瞭解金允浩口中‘秀’的含義。
不走留在公司,那萬一公司一怒之下雪藏、打壓她,她又該如何辦?
這纔是最好的做法。
藝人受不法監督一案是樸國權在背後鞭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