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五十三章 完美的殺人計劃[第2頁/共4頁]
鄭本承和鄭雪恩父女倆掙紮了好久,最後在狀師的點頭默許下,坦白了事情顛末。≧,
聽完後。金允浩不得不感慨一句。
“那小我是如何跟你聯絡的?你見過他本人?”
狀師的要求符合法理,是以,金允浩隻能點頭同意。
將瓶子燒掉,能夠去掉鄭雪恩的指紋。將殘剩的灰燼扔到大海,倒進馬桶,能夠毀滅最後的證據。讓人找不到兩死者是如何被下毒的。
………
看到金允浩同意後,狀師接著說道:
但是…我冇想到,他手中還抓著我彆的把柄。那就是我跟李敏赫教員之間的事情。他手中有著我們……在一起時候的照片。
“淩晨5點多,我俄然接到了雪恩的電話,她哭著對我說她殺人了。當時我非常震驚。
我先給韓莉秀髮簡訊,讓她一小我去絕壁處等我,說我有首要的事情跟她講。
他發明,本案仍有遺漏的處所。
按照刑法:殺人,擄掠,綁架,爆炸,販毒,等等3年起的罪名是不予保釋的。但是未滿16週歲的犯法懷疑人除外。
“挑選在這裡動手,是李敏赫教員的主張。他曉得我被威脅後,幫我想出的這個主張。
她在扯謊,她低頭是驚駭本身的謊話被髮明,她不敢與金允浩眼神對視,更是心虛的表示。
但是李敏赫教員在偷硬盤時碰到了費事。最後冇能勝利。
我也一向想不通,你們是如何找到的這兩個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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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李敏赫教員會將監控錄相的硬盤偷出來。毀滅‘泄漏我行跡’的證據。
是以,金允浩主動發問道:“但是這兩起命案中,你們彷彿遺漏了兩點,並且是最關頭的兩點:監控能拍到你外出的行跡;被下藥的飲料瓶有你的指紋。這個你如何解釋?”
全明姬跟韓莉秀是一個房間,為了不讓全明姬起狐疑,我就編了一個大話,謊稱韓莉秀跟一個男生好上了,今晚不返來。
是以,我向你提出保釋申請。”狀師開口說道。
但是,這件事還牽涉到李敏赫教員,因為我,他也要麵對名譽掃地、被黌舍辭退、再也做不成教員的威脅。
全明姬喝過的阿誰,我燒掉後,將殘剩的灰燼倒進了馬桶裡,用水沖掉了。”
我詳細的扣問了她作案過程後,發明監控錄相會成為她犯法的直接證據。因而便跟熟諳的釜山地檢廳李錫範查察官相同,讓他主動承接此案,偷走監控,幫忙雪恩燒燬犯法證據。
“那你為何挑選在這裡動手?有甚麼啟事麼?”
幾分鐘後,我給她打電話,說看到了韓莉秀跟她工具。因為全明姬獵奇,必然要看阿誰男發展甚麼樣,因而便站到了陽台的椅子上,向樓下張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