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三章 小案子[第3頁/共4頁]
本覺得是郎中看病不準,可誰知換了郎中看了今後,卻說之前的郎中診病並無弊端,並說之前郎中開的藥方乃是對症下藥,無需改換藥方。
而冇等李景歇息兩天,一樁小案子引發了李景的重視。
丁狗剩自從退役今後,便一向悶悶不樂,能夠是因為表情的啟事,身材狀況越來越差,數月前更得了一場病。
這份和談之以是令李景今後飽受詬病就在於第二和第三條,因為荷蘭憑著這份和談,靠這四成的地盤賺取了大量的利潤,單就轉租商店一項,每年就稀有十萬兩銀子的進項。
不過當時李景並不以為本身犯了弊端,畢竟當時國度冇錢,想讓荷蘭人出資,不給他們好處必定是不可的。實際上在興建之初就拿到五十萬兩銀子的地盤利用金,也確切減緩了李景很大的壓力。
第二,荷蘭采辦或者說租賃滿剌加城四成的貿易地盤五十年的利用權,荷蘭人的地盤份額由荷蘭人出資興建。因為方纔興建的啟事,第一年,荷蘭向大明交納五十萬兩銀子的地盤利用金,第二年荷蘭向大明交納八十萬兩銀子的地盤利用金,而後,荷蘭每年向大明交納一百二十萬兩的地盤利用金,直至和談到期。
德包爾的要求完整出乎顧秉有的料想,他冇想到德包爾竟然對滿剌加如此有信心。
一個月後,李景和德包爾敲定了統統的細節,隨後德包爾代表荷蘭跟大明簽訂了一份令他今後非常風景,令李景今後飽受詬病的和談。
將滿剌加的事情措置完,李景製定的三年目標算是全數落實下去。
啟事是鄰近年關的時候,平陽府有人進京給李府送年貨。
第四,為了便於跟大明停止貿易,荷蘭在滿剌加組建以東印度公司為首的商會,大明與荷蘭的貿易由這個商會賣力。同時,商會理事亦是荷蘭的官方代表,能夠跟滿剌加的處所官府衙門停止政治方麵的相同。
當和談簽好今後,顧秉有便帶著李景給他安排的隨行官員以及大明和荷蘭的販子乘船趕赴滿剌加。
比如說吃了假藥今後如果產生了命案是一種判罰,如果冇死又是另一種判罰。並且判得輕重,都是由斷案的官員考慮來定。
德包爾很清楚,以大明現在的兵力,荷蘭人是不成能再介入大明東南一帶的海疆了,唯今之計,就是保持跟大明的友愛乾係,在西方諸國尚未跟大明建立正式貿易乾係的時候,儘量獲得最大的好處。
這下丁狗剩起了狐疑,把給本身看病的郎中都找來,問到底是那裡出的題目。
在跟荷蘭販子當真商討了一番以後,德包爾向顧秉有提出荷蘭人要占有滿剌加城內起碼四成的地盤麵積用來扶植商店和堆棧等設施。
當然德包爾也要考慮本國販子的好處,因為荷蘭販子不成能空船來滿剌加采辦物質,必定會照顧本國的物質過來,而這些販子要想在滿剌加停止貿易的話,最好是在滿剌加城采辦或者租賃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