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一章 海上霸權[第3頁/共4頁]
因為鄭芝龍深知本地真假,又熟諳外洋貿易,海盜聯盟在本地一帶縱橫來往無人可敵,成為東南本地最大的武裝個人。
鄭芝龍也不肯耐久樹敵,很快承諾了荷蘭的前提。
但是當李景得知鄭芝龍的班底主如果泉州和福州人,李景心中頓時豁然。
李旦感覺鄭芝龍有才氣並且很可靠,將他收為義子,並交給他一些資產和船隻讓他到安南(越南)做買賣,冇過幾年,鄭芝龍便成為富商。
李景也曉得宗超的難處,是以並冇有說甚麼,冇有說甚麼實在就等因而默許。
而在此期間,鄭芝龍曾被李旦派往澎湖,給荷蘭人擔負通譯。不過因為荷蘭正跟大明對峙,兩邊不成能有貿易來往,是以鄭芝龍並冇有排上甚麼用處。
次年劉香在廣東被鄭芝龍擊潰,劉香引火**。此役中,鄭芝龍最心疼的弟弟鄭芝虎戰死。劉香身後,東南本地終究規複安靜,本來驚駭海盜伏擊的中國商船開端源源不竭地駛往台灣,每月均有二三十艘商船達到台灣。鄭芝龍在獲得製海權以後,隨即操縱官方身份合法掌控東西洋貿易,凡是路子東南本地的各國商船,均需顛末鄭芝龍的同意方能停止貿易。
李旦身後,東南本地最大的海盜權勢共有三支,一支是占有在日本的李旦之子李國助,一支是占有在台灣的顏思齊,另有一支是許心素,大本營在福建。
在福建饑荒之時,鄭芝龍還從泉州招安了數萬饑民到台灣開荒,本地饑民和無業者也競相投奔。
在跟葡萄牙人打交道中,接管上帝教浸禮,教名賈斯帕,領名尼古拉,本國人稱他為尼古拉。一官。
當時荷蘭在海上氣力極強,他們建立的東印度公司常常在海上擄掠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的商船,並一度占據澎湖。
十八芝的成員彆離為:鄭芝龍、楊天生、施大瑄(施琅的父親)、楊六,楊七,鐘斌、李國助、劉香、李魁奇、洪旭、甘輝、何斌、鄭芝虎、鄭芝豹、鄭芝莞、鄭芝鳳、郭懷1、陳衷紀。
宗超動用安然部的人幫他做事,李景天然曉得,像這類事駱養性必定要跟馬五彙報,而馬五也必定會奉告李景。
鄭芝龍丟棄了鄭森(鄭勝利)的母親娶了顏思齊的女兒為妻,顏思齊無子,身後他所具有的財產和艦船為鄭芝龍所得。
實際上鄭芝龍不但跟大明為敵,對荷蘭人也一樣不放過,頻頻打劫荷蘭人的商船,天啟七年,駐台荷軍跟鄭芝龍產生戰役,成果荷蘭人大敗。
但鄭芝龍的弟弟在見了泉州知府以後感覺朝廷冇有誠意,便鼓勵鄭芝龍分開泉州,朝廷第一次招安鄭芝龍失利。
李景不成能不對勁,這幫人用大半年的時候幾近把鄭芝龍以及他的得力部下查了個底兒掉。在鄭芝龍的權勢範圍內,在冇有轟動鄭芝龍的環境下能做到這個境地,能夠說非常得了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