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製衣廠[第2頁/共4頁]
如許一來,效力大大進步,並且跟著大師手頭越來越諳練,出產的速率也越來越快,本來做一套棉衣一小我起碼要兩天時候,現在一小我一天能做好幾件。
彆的在把棉花和粗布發給兵士的家眷以後,還呈現了一個題目,那就是兵士的家眷竟然擅自匿留棉花。
起首要處理的是廠房,這麼多人調集到一起做工,總得有個擋風遮雨的處所吧。
如許原質料也能省下一筆錢,省下的這筆錢用來給工人開資根基上就充足了。
至於到了明朝,李景乾的就是跟官府對抗的活動,天然更不會在乎官府衙門的嚴肅。
能夠說這幾家工廠既處理了一部分人勞動失業的題目,又處理了兵士同一衣裝的題目。
李景要搞製衣廠,勢需求找女人出來做工,但是這時的女人是不準拋頭露麵的,女人如果隨便出門那是要被人說閒話的,特彆是年青的女人,女人隻要到了必然年紀才氣夠隨便出門。
把閒置的房屋內裡的襤褸清算出去,然後把房屋打通,就是現成的廠房。
廠子有了,員工有了,接下來就是製衣的東西了,這個好辦,讓員工們自備。
這類出產形式實在就是流水功課,作為當代人幾近冇人不曉得。
為了加快事情效力,李景對工廠的出產流程停止了打算,比如說製衣廠,李景把統統員工分紅幾個組,第一組按照衣服的式樣製圖,第二組按照圖紙裁剪,第三組把裁剪好的布料縫製單片,第四組絮棉,第五組合片,第六組掃尾。
因為方程的到來,李景臨時決定出台新的政令,本來的出兵打算隻能推遲了。
李景固然變更了大量的粗布和棉花過來,但是這麼多棉衣可不是一天兩天能做出來的。
一套棉衣定量是五斤棉花,但是等拿返來一稱,竟然隻要三斤多重,那二斤棉花被兵士的家人給匿了。
有這個例子擺在這裡,任誰也不敢去占官府的便宜,至於做買賣想不繳稅,那是想都不要想了,李景本人都繳稅,誰不繳稅那是不想活了。
並且如許做出來的衣服,鞋子,帽子,款式幾近是一模一樣。
對於李景的解釋,世人隻是似懂非懂,但是有一點他們是聽明白了,官府是不能插手工廠的辦理的,並且李景本人也繳稅,乃至還交納房屋房錢。
有家眷的兵士還行,能夠把質料交給他們的家人來做,但是冇有家人的兵士,隻能雇人來做,一時半會兒李景還真找不到這麼多婦女縫製棉衣。
可現在內裡天寒地凍的,底子不是建房的時候,彆的現在兵士們正等著穿衣呢,等廠子建起來還不得凍死?想建廠,隻能操縱現成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