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明朝大丈夫 - 第一百六十四章 賊船

第一百六十四章 賊船[第1頁/共4頁]

山上固然統統的事情都由李景說了算,但是幫助他的人權力都是極大,比如高奇不但管兵士的練習,法律隊也歸高奇管。

是以大師都曉得,人纔是眼下最急需的。

但是他們很快就體味到這類律法的好處來,那就是在紅山嶺的統領範圍內,統統的人冇有敢賄賂納賄另有貪汙的,並且一人出錯,百口不必跟著受累,不會呈現家破人亡這類環境。

不過袁可立曉得,李景另有很長的路要走,現在李景的部下才幾小我?並且這些人對李景都毫不會有貳心,這些人爭得不過是一個名頭罷了。

這時李景終究明白袁可立的企圖,袁可立這是在教他如何做一名帶領者,作為帶領者是不能隨便胡說話的,而是要聽取彆人的定見然後再做定奪。

因為對明朝軌製的利弊,冇有人比他更清楚。

一樣還是把大明的軌製拿過來,然掉隊行點竄,不當的處所去掉不消,不敷的處所增加,在這一點上,袁可立真恰是出了大力。

難不成這個官員的親朋不能佈施自家的親朋了麼?

紅山嶺製定的律法跟大明律比擬,很多懲罰都輕了很多,但是又有很多方麵更加嚴格,當初看到李景公佈的律法,很多人都是悄悄咂舌。

李景弄的這個東西隻能算是雛形,畢竟紅山嶺統領的範圍有限,人丁也少。

這個分歧直到紅山嶺的律法正式出台今後,才漸漸消逝。

明朝實施的是內閣六部製,此中內閣首輔的權力最大,大到連之前的宰相都比不過,至於次輔以下的內閣成員則底子冇有多大權力,根基上唯首輔之命是從。

這類做法確切很民主,不管誰出錯都要獲得懲罰,當然前提是要征得李景的同意和其他幾小我的同意,如果李景本身分歧意,但是彆人都同意,那這個事情就要重新再議,或者是李景同意,其他幾人分歧意,那也要重新商討。

但是對於賄賂納賄李景也有嚴格地定義和標準,並不是拿人財帛就是賄賂和納賄。

李景但願能通過本身的做法奉告大師,權力不能由一小我掌管。

垂垂地李景跟袁可立共同地本來越好,越來越默契,偶然兩邊一個眼神,一個行動,就能明白對方是甚麼意義。

至於淩遲,剝皮,腰斬等等慘不忍睹的酷刑也十足打消,不過是一死罷了,整這麼多花腔乾嗎?莫非說殺千刀跟殺一刀威懾力不一樣麼?

在跟李景相處了一段時候今後,袁可立發明李景在措置很多事情上非常之奪目,但是在某些方麵卻彷彿完整不明白,比如說如何做一名首級,如何建立首級的威望。

袁可立曉得,作為帶領者是不能隨便胡說話的,更不能說錯話,李景如果說錯話乃至做錯事,那會降落他的威望。

既然收下李景這個門生,如許的事情袁可立豈能不教?但是這類事情不是說教了以後就能學會的,首要靠李景本身貫穿,袁可立要做的就是讓李景貫穿如何做一名帶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