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締結陰親[第2頁/共4頁]
我高祖父除“凶”這件事呢,也被蔡府的仆人傳了出去,不脛而走,很快,傳遍了全部尉氏縣城。街頭巷尾的人都說,蔡文燁有個了不得的好半子,傳聞還是觀音菩薩身邊的護法金甲天神下凡,人不但長的高大威風,本領更是大的不得了,小鬼兒小判兒見了他,都跟避瘟神似的,遠遠的就跑開了,看看,這才幾天,蔡府鬨了近一個月的“凶”等閒就給他除了。
這裡必須說一下,在我們國度,一年有四大鬼節,三月3、腐敗節、七月十4、十月一(十月一,也就是農曆十月月朔,實在這個幾個骨氣說的都是農曆)。
這個時候,我高祖父從墓坑中間抓起一把土,嘴裡喊著,“本日玄月十四,是小蘭和小花匠哩結婚之日,俺劉義做媒,祝兩位新人永結同心、伉儷敦睦……”喊完,把手裡的土扇麵狀撒開,撒到了兩口棺材上。
這個時候,迎親步隊裡有個年青小夥子跑進蔡府,小夥子穿一身黑,胳膊上還帶著一塊黑布,他在陰婚裡扮演的角色叫“通喜”,說白了,就是個報信兒的,小夥子跑到蔡府裡喊一聲,新郎迎親來了。
等蔡文燁吟完今後,讓我太爺背,我太爺挺聽話,跟著背誦了一遍,還是一字不差。
阿誰通喜的小夥子把胳膊上搭的那塊黑布蒙在小蘭的棺材頭,就彷彿是給在新娘子蒙蓋頭一樣。
在小花匠棺材中間另有一個墓坑,緊緊挨著小花匠,這是給小蘭下葬的處所,這就叫伉儷同穴。
玄月尾,快到十月一的時候,我高祖父帶著我高祖母和我太爺,一家三口,找蔡文燁佳耦告彆,言說要回家祭祖,給父母、徒弟上墳。
蔡文燁說,你們伉儷兩個能夠回家祭祖,秉守這孩子必須留下。
喊過今後,孃家這裡的人就開端有行動了。我高祖父這時候身穿白袍,提著一盞白布燈籠,從速走出蔡府大門。在他身後,八個純熟杠子工抬著小蘭的棺材。
這類被人服侍的滋味兒,我高祖父疇昔也嘗過,就在他方纔和我高祖母結婚的時候,他和王守道在蔡府住了兩三月。彆人納福是發胖的,我高祖父納福,越享越瘦,當時候還不如現在安然,當時候整天戰戰兢兢的,彷彿欠了彆人東西似的。
未幾時,見那些紙活燒的差未幾了,我高祖父讓統統人回城,叮囑他們,路上不準說話,不準轉頭。不準說話,是怕嚇跑兩位新人的靈魂,不準轉頭,是怕他們看到不潔淨的東西,形成啥不成瞻望的心機暗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