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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躲藏[第1頁/共4頁]

喪屍的嗅覺非常活絡,聽覺也不錯,有點響聲的話,它們很輕易就能辯白出方位。但是剛纔羅大炮泊車的聲音全部院子都應當能聽得見,有喪屍的話應當會出來纔對。而現在,全部樓上都靜悄悄的。

要曉得,冇工夫的人跟有工夫的人可差異老邁了,羅大炮這類武林中屬於中上層次的人當然是跟淺顯的兵士冇法比的。羅大炮如果運足了滿身功力用大馬市革刀能砍斷十公分粗實心的汽車車軸,還是純鋼的那種。淺顯人可冇這本領,絕對會把刀給崩飛或者力量大的給把刀崩斷。因為他們的刀上可冇有被運上內氣。而僅僅憑著軍隊中修習的硬氣功就能砍斷鋼管,確切有些資質出色了。

漸漸的走上三層,三層的幾個房間的門也都開著,看模樣是之前的宿舍,床鋪很亂另有血跡,但是還是冇有喪屍的蹤跡。這就顯得有些詭異了。不過既然找不到那就證明這個小院子是安然的。

高飛的先知先覺以及高智商必定了他比彆人聰明。他非常清楚跟著羅大炮一起美滿是拖後腿,這點從這些日子殺喪屍就看得出來。羅大炮一把刀就能橫掃一群十幾二十個的喪屍,而很多人就算是有槍,也被一兩個喪屍跟趕鴨子一樣趕的到處逃竄,而冇有多少膽量去抵擋。他本身就屬於那種怯懦怕事的人。

一套刀法加一套內功心法,直接就導致羅大炮換來了八百公斤的負重。要不是悍馬大腳怪的動力微弱,換個淺顯車,直接壓爆輪胎。彆忘了,重達五百多公斤的BOSSHOSS摩托還在車尾的小酒吧中放著呢。

之以是挑選旅店而不挑選喪屍能夠相對較少的銀行是因為羅大炮還希冀著遇見個活人好探聽探聽環境。

第三大特性就是隻攻不守,風雷刀法講究的是一出無回,並不像傳統的刀法那種攻防兼備,以是非常合適這些有血性的甲士利用。

大院裡本來是個存煤的處所,院子裡堆放著幾個大的煤堆,另有一個大的地磅,以及地磅的節製房。院子裡一目瞭然,底子就藏不住喪屍,除非它們會鑽進煤堆裡,不過看那煤堆的模樣起碼也有一兩個禮拜冇人動了。因而羅大炮悄悄的摸上了那棟樓,樓是老式佈局,七十年代的產品,樓裡陰沉森的,看著怪嚇人的。老式的樓房,樓梯分兩部分,一部分是在樓內裡的,另一部分是在樓的邊部有一條鐵製的樓梯,羅大炮就是走的鐵質樓梯。

兩種環境,一種是這裡壓根就冇有喪屍,另一種環境是有初級喪屍,特彆是那種喜好陰人的舔食者。但是從開著的大門和大門外的班駁血跡來看,這裡冇來由一個喪屍都冇有。

悍馬大腳怪的車頂上架著的89式重機槍,阿誰根基上是用不到。那玩意是主戰單位才用的上的12.7毫米大口徑大能力重機槍,600發的實際射速,實在也就纔打300發每分鐘。槍管也是加固過的,能持續射擊三千發而不消改換槍管。重機槍不像是衝鋒槍,衝鋒槍和輕機槍普通都是彈匣供彈,你就是射速再快也得改換彈匣,槍管有必然的冷卻時候,並且,衝鋒槍和輕機槍的彈藥都比較小,產生的熱能和發作力都不是重機槍的那種12.7毫米的槍彈所能比的。重機槍則分歧了,12.7毫米的槍彈所能形成的殺傷力跟7.62或者5.8毫米的突擊步槍彈和小口徑槍彈是冇法比的。大口徑的機槍或偷襲槍打出的槍彈能力大到啥樣?淺顯的槍彈打在人的身上就是個拳頭大的洞,高爆彈更誇大,半個身子直接炸冇。穿甲彈和曳光彈能力也大的驚人,穿甲彈在五百米內能穿透防彈車的鋼船麵或者是五到八小我的身材。防彈衣?那玩意連淺顯的重機槍彈就能打個對穿了,彆說穿甲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