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末世東京物語 - 第三百一十四章 羅馬教廷

第三百一十四章 羅馬教廷[第2頁/共5頁]

最高法院―賣力監督統統教會的法院,以保護公道的審判。各地教會法院每年向最高法院彙報一次。

中心統計處―賣力彙集清算有關教會及神職職員事情的質料。

如果對教會的行政軌製有定見,也可向最高法院上訴。教廷的最高法院也是梵蒂岡國的最高法院。聖輪法院―同最高法院一樣,也是一個上訴法院。

初創了伊蘇裡亞王朝的統治(717―797年),立奧為了保障新興軍事貴族的好處,安寧軍士餬口,需求大量地盤和財產,分封給各級軍事長官,但是當時拜占庭的地盤大部分把握在教會和修道院之手,它們還享有免稅和免徭役特權,從而嚴峻影響國度的稅收和軍隊的穩固。

奇特的是,洛倫佐・瓦拉竟被當時的教皇尼古拉五世任命為教廷秘書,啟事是教皇太酷愛拉丁文了,因此對當時文藝答覆的拉丁文大師洛倫佐・瓦拉愛不釋手。

以教廷國務卿為首,賣力帶領教廷各部分的事情,幫手教皇辦理全天下教會事件。

按照保羅六世於1967年公佈的《管理教會》憲章規定,教廷中的職位五年一任,期滿可蟬聯。各部主席紅衣主教,年滿75歲可退休,80歲必須退休。

731年羅馬教皇格利高裡三世宣佈辭退立奧三世和全部聖像粉碎者的教籍。立奧則剝奪教皇在南意大利的征稅權和對伊利裡亞的統領權作為回擊,在拜占庭的“粉碎聖像活動”斷斷續續一向持續到843年。

但是,因為羅馬處於日爾曼蠻族的政治軍事影響之下,加上間隔悠遠,使君士坦丁堡要實現對羅馬教皇的有效節製究竟上是不成能的。

非基督徒秘書處―展開基督徒與非基督徒間的聯絡與對話。

羅馬教廷的領袖為教皇,樞機團成員有推舉或被推舉為教皇的權力,分樞機主教、樞機神甫、樞機執事三級,因皆穿紅衣,在中國通稱紅衣主教。

當時的拜占庭天子狄奧多拉宣佈重新規複聖像崇拜才告停止,這117年的“粉碎聖像活動”,使羅馬教廷和拜占庭天子完整分裂,也形成了東西方教會的完整分裂,今後,歐洲的兩大陣營壁壘清楚。

國務卿與“教會大眾事件理事會”合作,措置交際事件。

羅馬教廷從當代羅馬主教府生長而來,最後無牢固機構。1588年教皇西克斯圖五世設立教廷各部分,羅馬教廷始告構成。

教廷宮廷辦理處―賣力辦理教廷的物業。

作為教皇世俗權力根本的這項奉送竟被今後中世紀的人們一向堅信不疑,直到文藝答覆,巨大的佛羅倫薩汗青和說話學家洛倫佐・瓦拉(1406-1457年)纔將這份檔案辨偽,斥為假貨。

至公集會和天下主教代表集會均由教皇直接帶領和主持。前者公元初即已構成,迄今召開了2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