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決戰前夜[第1頁/共4頁]
隻是,如果鮑多寶看到本身的盯梢橫七豎八躺在衙門的角落裡,不知他是否另有表情尋歡作樂。
鮑多寶點頭,想想也是這個理,常仁誌這些日子都冇甚麼行動,想是已經束手待斃了,隻要過了徹夜,他這個縣太爺就得丟官回籍,或許明日百姓們給力些,常仁誌還要開罪,想想都感覺大快民氣。
“本官堂堂朝廷命官,自幼飽讀詩書,俯仰無愧六合,但有食言,天誅地滅!”常仁誌發下毒誓,固然發誓對於當代人的確是狗屁,但對這個期間的人來講,卻都信命,普通不會有人敢違背誓詞。
“你們是甚麼人,找誰?”小男孩問道。
是夜,縣衙,東市,梁家,乃至在楊家的林芷嵐,都感遭到了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氣味,欽差已經在鹽官縣外的驛館下榻了,明日淩晨,縣太爺就會率闔縣官員,及鄉紳代表,出城恭迎欽差大人入城,鹽官縣的統統,也會跟著欽差大人的到來而有分曉,到底是鮑多寶這條地頭蛇脫罪,還是常仁誌強龍出深淵,隻待拂曉那一刻。
“娘子,明人不說暗話,本官有緊急事想請你幫忙。”按理說,像常仁誌如許的讀書人,起首得和彆人酬酢,然後再拐著彎含蓄地提出要求,但是他真的冇偶然候了,看到林芷嵐留了疤痕的臉,他感覺很忸捏,但轉眼看到王行恩,他眼中又升起了熾熱。
“那人是個乞丐?”常仁誌思考著問道。
確切,這個年代,女子的尋求不過就是這些,物質的敷裕,便是精力的敷裕,可林芷嵐不是這個年代的人啊,在後代,有太多人能夠一無統統,但不能冇有本身心中的信心,為了信心,乃至能夠捐軀本身的生命,比如,抗日的義士們。
“既然如此,那奴家就冒昧了。第一,您有話可問行恩,但行恩今晚不能隨您行動。第二,此事,奴家不想讓彆人曉得,搬倒鮑多寶,隻是大人的功勞。”林芷嵐頓了頓,沉聲道:“第三,奴家夫君王子墨,曾於初夏海塘決堤案中蒙冤,刺配興元府,奴家但願太爺能助其洗清委曲。”
是一個青澀的男孩子應的門,男孩子眼神防備,門隻虛開了一條縫。
“我有在,你放心,我不會讓你有事的。”林芷嵐包管道,既然縣太爺能找到他們,可想有些事已經瞞不住了。
這個男孩子,便是王行恩,聽聞是縣太爺來了,他當即就嚴峻起來,本能地想一口回絕,但想到林芷嵐的苦衷,王行恩躊躇了一會兒,關緊門,站在林芷嵐房門外輕喊道:“嬸嬸,縣太爺來找您了,現下就在門外頭。”
林芷嵐獲得包管,讓王行恩自行答覆常仁誌的題目。而常仁誌的題目也很簡樸,乞丐頭子會躲在那裡,天然是乞丐最清楚,常仁誌得了王行恩的指導,立即解纜差人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