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五章 武職[第4頁/共4頁]
注1:唐朝武散職,近似於當代軍銜軌製,並且遠比文中所述龐大。唐初參軍,也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以是纔有“請君暫上淩煙閣,若個墨客萬戶侯”的感慨。包含房玄齡、杜如晦和魏征,從嚴格意義上,都不能完整算作的墨客。到了宋朝,參軍成了輕賤事,武職就完整不值錢了。到蒙元期間,則粗暴到了按人頭計數的境地。
他的口齒遠比劉魁聰明,讀過的書又多。旁征博引,很快就將幾個新稱呼的來龍去脈講了個清清楚楚。
想到此節,他忍不住又皺了下眉頭,低聲問道:“都督在淮安推行這些,李總管那邊,冇說些甚麼嗎?!畢竟我們現在還屬於李總管麾下,萬一”
一半兒緝獲,即便不算從富商家裡抄來的浮財,恐怕也破百萬貫了。也難怪芝麻李對朱都督信賴有加!換了他麾下任何將領,哪怕是最為仗義的毛貴,恐怕都冇有朱都督這分豪氣,百萬兩銀子順手就送了出去,連眼皮都不眨一下。
至於一軍批示使,則為明威將軍,紅色護肩上冇有短劍,隻要一個偌大的金星。戰時憑此能夠批示兩個戰兵旅和一個輔兵旅。平素營範圍以下步隊,能夠自行變更,不必向任何人彙報。戰時則獨領一軍,攻城略地。所過之處,縣令以下官員能夠隨便措置,縣令及其以上,若查實有怠慢軍機之舉,也能夠直接罷免緝捕,過後再交有司漸漸措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