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第1頁/共3頁]
審判長:“反對有效,請公訴人供應其他證據!”
合議庭簡樸籌議了一下,審判長站了起來,宣佈:“兩邊證據不敷,請持續彙集證據,擇日開庭!”
應當說這個成果是在秦宜柔料想當中的,畢竟本身並冇有完整的證據鏈或是過硬的證據證明,楚一鳴是被冤枉的,最好的證據就是找到那兩個真正的罪犯!但是這兩小我就像人間蒸發一樣,段海濤這些日子一向在忙乎,卻毫無停頓!
公訴人:“我們說過了,犯法懷疑人的認罪態度很不主動,以是詳細環境我們並不非常清楚。”
秦宜柔:“我反對,公訴人這是主觀推斷,不敷以做證據!”
旁觀席上也傳來一陣笑聲。
秦宜柔:“就是這裡疑點很多,叨教擊打後腦的凶器那裡去了?經法醫鑒定前胸的刀刺傷並冇有正中間臟,請各位重視,被告是一名大夫,以他的醫學知識如何能夠刺不到心臟?另有按公訴人描述被告是麵劈麵刺中死者左胸,稍有知識的人都曉得這裡血管很多,被告身上應當有血液的噴濺陳跡,但是很奇特,被告身上的血跡經鑒定是塗抹陳跡,這點很首要,請重視,並不是噴濺陳跡,也就是說被告身上的血跡是有人是過後塗抹上的。另有,法醫的查驗顯現,有兩條不完整符合的刀道,也就是說死者在同一個處所被刺了兩刀,試想一下,如果罪犯要刺兩刀的話,必定不會在同一個處所刺的,因為如許並冇成心義,而形成如許的成果隻要一種能夠,那就是被告是在暈厥的環境下被人握馳名片入同一個傷口的,以是會有兩條刀道。彆的一把刀具是會被很多人把玩的,如何能夠冇有其他任何人的指紋,很較著刀具是被擦拭過,然後再塞到被告的手裡的,以是我的被告是被誣告的!再叨教,被告如果是殺人凶手如何會暈厥的?”
審判長:“寂靜!叨教兩邊另有冇有其他證據?”
秦宜柔:“請播放一下那天的監控錄相!”
秦宜柔的儘力加上段海濤的幫手,楚一鳴用心殺人案終究要開庭了。聽到這個動靜,楚一鳴終究長出了一口氣,他曉得,本身終究熬出來了,終究不消在這個見鬼的處所待了。楚一鳴想的很簡樸,人不是本身殺的,本身是被冤枉的,隻要一開庭,本身的委曲必然能夠洗脫,究竟證明,他想的還是太簡樸了,法律是要有證據的,他這類近乎天真的設法隻是他本身的一廂甘心!
阿誰衚衕內裡恰好是個比較大的十字路口,剛好有交通部分的監控錄相,因為是要記錄車牌,以是清楚度還是能夠的,固然不能很清楚的看清罪犯的臉,但是還是能夠看清大抵表麵的。
一邊播放錄相秦宜柔一邊說:“請看,0點16分,兩名罪犯挾製著死者進入衚衕,0點25分,被告從這裡顛末,他是剛從女朋友家返來,這點他女朋友能夠作證,請重視,被告是走過了又返來了,因為他發明衚衕裡有人,他覺得是偷東西的,以是他大喊一聲詭計嚇跑罪犯,但是罪犯說有個朋友喝醉了,請他幫下忙,因而被告進入了衚衕,0點37分,兩名罪犯走出了衚衕,但是被告卻冇有,因為他這時已經被打暈並捏造好現場。叨教公訴人,夥同作案有如許的體例麼?如果是留在內裡把風還說的疇昔,但是現在是不一起來,不一起走,而被告走過了又返來更是證明他是偶然中發明罪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