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我就是真真小姐[第2頁/共5頁]
顧嫂的腳步聲垂垂消逝。
大抵瀏覽了一遍,顧芸深吸了口氣,不敢置信。她慌鎮靜張翻開電腦顯現器,電腦螢幕還逗留在真真蜜斯的部落格頁麵。
菜單放在餐桌中間的花幾上,嚴棣正想去拿,卻被顧芸伸手給攔住了,“嚴少,我們明天可不點菜。”
肖哲:……
嚴棣有些獵奇的接過檔案,等一看到上麵的內容,他眼底的震驚再也冇有粉飾。
顧芸奇特,顧嫂是照顧潘老和餘奶奶的白叟,平時隻賣力服侍二老,在潘家是有身份的白叟了。
“蜜斯。查到了,真真蜜斯的部落格很火,嚴少是真真蜜斯的粉絲,他成心願與真真蜜斯合作開餐廳,至於真真蜜斯的實在身份。我們卻查不出來,彷彿有人用心幫著她坦白。彆的,婁箏在潘宅這些日子,隻出去過兩次,一次是跟著潘老,一次是出去見一個叫謝坤的青年男人,那小我是肖哲的老友。”
“蜜斯說的那裡的話,您等著啊!”
故事裡的仆人公是一個喜好吃龍蝦蓋澆飯的傳奇偵察。
肖哲認識到本身的變態,趕緊放暖和了神采,溫聲對婁箏道:“是哥哥太沖動了。婁箏如果喜好,能夠一向發下去,隻是,這類事今後可不能瞞著哥哥了,另有你在網上的身份也最好不要流露給任何人。”
她冇有辯駁,隻是從本身的挎包裡拿出了一份檔案遞給嚴棣。
他用心沉下臉,“甚麼時候開端發部落格的,如何不與爸爸,不對,不與哥哥說一聲。”
汪瞿趴在課堂的桌上哀嚎,“肖哲,你mm甚麼時候再送吃的過來?”
是啊,他從高三就一向忙於學習贏利,三餐都要婁箏幫本身籌辦,他這個爸爸底子當的就不稱職,孩子本身在家裡無聊了,開了個部落格,他莫非還要活力嗎?隻是個部落格,又不是違法犯法的事,何況小丫頭很有先見之明冇有流露身份。他不該該如許反對,而應當支撐她纔對。
顧芸又將視野落在那份列印的部落格內容上,眼神深了深。
但是她冇有放棄,盯著幾道菜,連續練了兩天。
真真蜜斯的部落格普通環境下都是每週三下午兩點更新,明天週二,明天賦週三,而他現在已經拿到了下一期,也就是第三十一期的內容……
“好好。你快去看看。”
顧成風看女兒的眼奇異特極了,之前顧芸但是向來不下廚的。
他這閨女還要不要人活了,還隨隨便便,還不曉得,她到底知不曉得,她那種部落格情勢美滿是開了海內的先河,現在大部分部落格的形式都是仿照她的。
“顧嫂。你如何在打掃房間?”
這邊,肖哲和汪瞿已經到了上課的課堂。
“可不是嗎,婁蜜斯此次在夫人這住了小半個月,可把老爺夫人歡暢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