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有故事的聲音[第1頁/共2頁]
更何況他剛纔已經唱了同一個歌手的《灰女人》,照理說這《私奔》也應當會唱纔對。
我趕緊點了點頭:“對!讓我用這一百塊請你喝了頓酒,我就不跟著你了!我就立馬從你麵前消逝掉!”
我心想他不會唱《私奔》實屬有些可惜。
那些本來圍在這裡聽歌和看熱烈的人見這流浪歌手就這麼要走了,感覺無趣,也便一個個都散去了。
他不耐煩的,氣憤的指著我問道:“你到底要做甚麼?為甚麼要一向跟著我!我奉告你!你如果再敢跟著我,我就對你不客氣了!”
“你和我去喝酒?我和你彷彿不熟諳吧!我們應當冇甚麼好聊的!”也不曉得他本來就不是個喜好和人多交換的人,還是因為剛纔我讓他唱的歌的原因,他對我並不和睦。
我問他:“我能點歌嗎?”
他將我給他的一百掃給了我,便開端清算起了他纔剛擺好,隻唱了一首歌的設備。
《私奔》這首歌還是非常火的,照理說像他那樣有經曆的歌手,必定是會唱的。
但人家不會,也冇有體例去勉強人家。
我見他這麼說了,便猜到了他已經籌算承諾了。
他眯著眼看著我。
他是鐵了心要把錢還給我,直接就把手機拿了出來,籌辦把錢掃還給我。
過了好久這纔開口說道:“是不是我跟你去喝酒,你就會不跟著我了!”
本來我坐在漢江邊上並冇有去留意他。
換做平時,那種就是為了出來贏利的人,如何能夠把錢退歸去,不讓你多給點就已經不錯了。
之前我就從他的歌聲入耳出了他是個有故事的人。
他的執意讓我最後還是聽了他的,翻開了手機上的收款碼。
但我冇有斷念,我感覺貳內心的阿誰故事,應當和我很像纔對。
等他清算完了,他見我冇走,便問了我句:“你還在這做甚麼?明天我都不唱了,你能夠走了!”
就如許,我一向跟了他好幾千米的路,直到他不耐煩的停了下來,轉過身看向我,我這才停下腳步。
但我卻從始至終都冇有分開過。
傍晚時分,漢江邊的人越來越多。
一向到他清算完了設備,我都一向站在一旁。
更是獵奇為何他會因為我提到讓他唱《私奔》會讓他有如此過激的反應,刹時情感產生竄改。
很多人吃過了晚餐,都來這裡漫步和乘涼。
我仍舊是冇有分開,他抱著吉他分開了漢江,我便也跟著他一起走了。
緊接著他便答覆了我剛纔問的題目,說:“隻要我會唱的,你隨便點!”
卻未曾想到他直接對我說了句:“我把一百塊錢退給你!明天我不想唱了!冇表情唱了!”
在我提出要請他去喝酒的時候,他直截了當的回絕了我。
卻冇有想到的是他竟然想都冇有多想,就直接回了我一句:“不會!這歌我唱不來!”
我說道:“《私奔》你會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