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其他小說 - 南宋第一神仙 - 第一百零六章 民告官

第一百零六章 民告官[第2頁/共3頁]

趙崢在湖州城成心公開身份,然後親身前去湖州府衙,訴訟烏程知縣吳德誌貪贓枉法,公開置朝廷法度於不顧,伐鼓鳴冤而不顧。除此以外另有烏程縣丞,推官等等一眾官員。

趙崢對於宋朝不殺文官深惡痛絕,一些禍國殃民的混蛋就該被處以極刑,當年範仲淹要措置兩個罪大惡極的官員,就被人勸住了,說是此事一開首,萬一哪天天子殺的手滑,輪到你我身上就慘了。

固然記實在案的都是以民勝官敗而結束,但實在環境則不是如許的,民告官敗,平白無奇,民高官勝,那纔是別緻之事,以是纔會記實在案。宋朝政治寬鬆,人文聚集,但並非天國,他具有各方麵向更高層次邁進的根本,但始終不得其門,趙崢要做的就是翻開那騸門,佈告大宋門後有甚麼。

趙崢的黑質料也不簡樸,甚麼都冇有忌諱,與吳德誌關聯的官員達數十人,鮮明就有馬世雍。

以是此事還得趙崢本身定奪才行,如果他對峙殺人,無疑會將本身推到文官的對峙麵。本身道法的傳播還需求爭奪一部分文人的支撐。不說彆樣白雲宮現在之以是能長久離開趙崢還能持續上課,端賴了那幾名進士官員大力互助。

仁宗“乃降旨,取其女與諷,諷遂下殿”。一名毫無背景的東京布衣,在兒媳婦被人接進宮以後,敢跑到開封府奉告。而接到訴狀的知府也不顧忌被告乃是皇上,當即就去找宋仁宗,請他償還民女。除了仁宗朝的政治氛圍是多寬鬆,也是因為宋朝天子官員都珍惜羽毛,對於官方群情始終懷有一個畏敬之心,更首要一點是,宋朝公眾也不儘是些脆弱愚蒙之輩,越是經濟文明更加財的處所越是如此,故而這些案列也大多產生在都城,江浙、江西這些經濟發財或者文運聚集的處所。而四川廣東這些處所鮮有耳聞,更彆提鄰近金邦交兵的兩淮之地了,所謂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恰是此禮。

廢話,國師一聲呼喚,那些賄賂的販子,布衣如何敢不來,不說究竟,就算是誣告也情願。國師為民除害,他們也不能再為虎作倀。

範諷說:“臣乞請,現在就在這裡交割此女,好讓臣頓時帶回開封府,劈麵交還那位訴者。不然,天下人恐怕就是誹謗陛下了。”

《曲洧舊聞》裡則記錄了,仁宗年間,一名富民到開封府告狀,稱本身家“為子娶婦已三日矣,禁中有批示令入,見今半月無動靜”。能夠在禁中收回“批示”者,不是天子,便是太後、皇後。

“吳知縣,你於紹定二年,蒲月中旬,送玉石一對,黃金五十兩與湖州知州馬世雍,可有此事。”趙崢厲聲問道。

孰輕孰重,確切很難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