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三章 公堂[第4頁/共4頁]
殺人者,方七丈。
黃妙妙笑道:“國師以為我有罪,也會公堂審判,不會私相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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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七丈彷彿找到知音普通:“逆天?我也上過天,我跟你說,那天上的雲與常日裡的霧冇甚麼辨彆。”
而縣官聞聲有人敲鼓,就必須升堂審案,被告不需寫訴訟,也不消交公堂費。
方七丈點頭以後,又點頭:“我隻在熱氣球上看到過你站在城牆上,不曉得小哥你的姓名。”
“你說那人想當街向鄭夫人施暴?但是真的。”趙崢沉聲問道。
黃妙妙毫不逞強:“吃了又如何?我既然敢伐鼓鳴冤,就是本著信賴大宋律法而來,是非曲直,公堂審判!毫不公允。”
牢房內裡的炊事天然極差,趙崢看著木桶裡那些黏稠的物體就是今晚的食品,胃裡一陣翻滾,下決計死也不會吃這玩意的。
縣衙內,一名典吏不顧忌諱跑進內院告訴一貫愛睡懶覺的知縣,有人伐鼓鳴冤,這在當代但是大事,絕非想後代電視那樣,有委曲動不動就去敲阿誰鼓。那是有代價的,不管敲鼓者對錯,要先打二十殺威棒或者滾釘板。等你捱過這些獎懲冇死也隻剩半條命了。
“不見,你奉告那人,讓他過兩日再來,我必然升堂為他伸冤,如此也省去了他身上的二十殺威棒。另有你去給我籌辦馬車,我要去天悅酒樓拜見國師。”
吳知縣見黃妙妙一副死磕到底的架式,當即怒道:“你是想先吃二十殺威棒?”
牢房的光芒很暗,吃了晚餐以後就根基上看不清了,但這麼早也冇人能睡得著,有表情的都在胡吹,那些人大略是要放逐,而沉默的大略都是要秋後問斬的。
吳知縣見王典史如此見機,偷偷給了他一個讚美的眼神。令王典史毛孔伸開,渾身舒坦。
湖州徹夜特彆安靜,或者說每晚都經曆血雨腥風的湖州,在麵對甚麼事情都學會了淡然,波瀾不驚的活到第二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