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瘋狂的釦子[第1頁/共5頁]
“甚麼網名?我就叫這個名字!”奔奔趕緊解釋,“這個名字不好聽嗎?”
餘週週看到她扔下這句話以後發了一會兒呆,就轉成分開了,書包撞歪了中間桌麵上的一排極新的史努比條記本。
“我問,黌舍內裡的小地痞兒,有冇有找你的費事?”
辛美香的影象中,那是媽媽最和順的時候,空前,絕後。
“實在我傳聞,阿誰釦子……一上廁所……就出來了。”她輕聲說。
她有些欣然,這麼多的話還冇有說,她甚麼都不曉得,他對她也一樣一無所知。
“奔奔?”媽媽愣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哦,是我們動遷以後租的阿誰屋子的鄰居家小孩?”
在樂團排練歇息的間隙,她也曾瞥見陳桉站在窗邊,陽光穿過老舊排練場的彩色玻璃在他身上投放工駁的光影。他隻顧著低頭看書,冊頁上隨便地夾著一支普淺顯通的圓珠筆或者主動鉛筆。陳桉的書包內裡隻要一個淺顯的筆袋,內裡隻要兩支圓珠筆、一支鋼筆、一支主動鉛筆、一塊橡皮。他做數學題或者物理題的時候能夠會畫圖,但都不消格尺。
她難堪地放回那支筆,乾巴巴地笑笑:“我覺得這是圓珠筆,冇想到是中性筆,嗬嗬,嗬嗬。”
時候的邪術師向來都不會在一刹時從帽子中取出一隻白兔來博得喝采。普淺顯通的帽子放在那邊蒙塵落灰很多年,你從不在乎,某天驀地回顧,你才發明帽子內裡已經開出了一朵花,根深蒂固。
餘週週有太多話想跟奔奔講:“你這些年在那裡讀的小學,你家住在那裡,我們是不是還是鄰居,你如何能和那些人混在一起……”但是卻不曉得從那裡提及。以是乾脆隻是傻笑,歸正這個小火伴在身邊,來日方長,他們能夠漸漸地聊。
餘週週皺著眉頭,鋼筆已經在手心內裡轉了好幾圈都冇法落下一個字。她比來跟同桌譚麗娜學習轉筆,譚麗娜不但會借用中指、食指、拇指讓筆在手中正反扭轉,還能讓鋼筆從小指一起繞到拇指、食指間夾住,再反方向翻滾歸去,周而複始,彷彿在手背上飛舞著一隻緩慢振動翅膀的蜻蜓。不過如許工緻的譚麗娜,卻因為門徒餘週週笨拙,幾次發誓要吊頸――但是餘週週的確是個勤奮的門生,她很儘力,每時每刻都在練習。榮幸的是,班級內裡的自習課向來鬧鬨哄的,彆人都聽不見她的桌子上傳來的劈裡啪啦的響聲,也冇有重視到鋼筆帽被甩飛的時候噴濺出來的藍色鋼筆水。
很多人貧乏的不是相逢,而是一顆懷舊的心。
餘週週張了張嘴,不曉得應當如何說。
彆後多年,戲劇相逢,本來並不是電視劇內裡纔有的離譜情節。
餘週週嚥了一口口水。
現在的奔奔,就是個小地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