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七十六章 索尼案[第1頁/共3頁]
接下來這兩天, CES展會仍在如火如荼的停止中。
CES展會固然是在環球有影響力的展會,但目前來看,相乾媒體還冇有來得及對環球停止報導的時候,很多參展的產品並冇有敏捷擴大著名度,美國人對於VCD這類產品還一無所知。
以是在段雲看來,隻要美歐等國度的媒體能夠對VCD停止鼓吹,那麼遲早會有更多更大的經銷商來上門尋求合作。
而索尼案中公道利用和幫忙侵權方麵所建立的法則在而後20年間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因為索尼亞處理的實際上是高科技激發的版權題目,在厥後的很多年來美國有關收集版權侵權的嚴峻訴訟中,索尼案更是成為了當事人在辯論中和法院在訊斷中幾次援引的工具。
天音電子的 VCD和486電腦固然引發了很多人的重視,但是過後主動來找段雲尋求合作的經銷商並未幾,並冇有達到段雲料想的結果。
不過比擬於第1天的盛況,接下來的幾天人流量開端銳減,但是與此同時,很多經銷商已經開端跟廠家停止打仗洽商,商定產品訂單的事情。
而索尼公司製造和發賣這類錄相機的獨一目標就是援引采辦者錄製電視節目,包含其拍攝的電影,是以應作為幫忙侵權者為消耗者的版權侵權行動承擔任務,兩家影業公司要求獲得侵害補償,包含索尼公司,從發賣這類錄相機中獲得的利潤,以及公佈製止出產發賣這類錄相機的禁令。
這此中最為困難的題目就是若那邊理 VCD光碟內容的供應。
當年VCD之以是在海內流行,最首要的啟事還是因為大量盜版光碟的流行,便宜的影視光碟進入本地市場,纔是真正快速鞭策VCD銷量的首要身分,但是在美國,這是幾近不成能的事情。
因而美國環球電影製片公司和迪士尼製片公司於1976年向加利福尼亞州中區地區法院告狀索尼公司,以為消耗者未經答應利用這類錄相機錄製其享有版權的電影,構成版權侵權。
這不由讓段雲感受有些好笑,但並冇有劈麵翻臉,隻是直言回絕了對方的要求。
不過這類事情也不是冇有處理體例, VCD光碟能夠交給美國電影協會如許的版權機構來發行,本身隻需求供應空缺碟片便可,如許的話,就能避開版權內容的侵權題目。
在段雲看來,美國的這些販子有些奪目過甚,並且在構和過程中,彷彿把少量的訂單當作了對官員的一種犒賞,說話也是趾高氣揚,較著是有些看不起中國的企業。
18萬美圓一晚的旅店在當時的國人看來,已經超出了他們的設想,即便是在西歐國度,除了富豪和明星,也很少有人會住得起這麼貴的旅店,不過對於段雲來講,他想要讓天音個人和本身的產品快速進步在西歐國度的著名度,大手筆的砸錢是最簡樸直接的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