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要挾[第2頁/共4頁]
我看著白墨恒,趁機接著說:“另有,我要100萬的現金,必須是現金。”
在峰會的時候,我還想著拿著那些私家名片,讓本身今後能夠出站上去一個高度,能有機遇曉得更多本身想要曉得的本相,能讓本身有才氣來保全本身。而蘇墨辰把我拉扯出去,也是想要操縱我做釣餌,找到幕後的的人是誰。
我已經臨時管不了這麼多了,我得先拿到聯名信今後,拿到錢分開星鬥公司。分開白墨恒和蘇墨辰之間的紛爭,分開銀石廣場會給他們帶來的好處糾葛,分開蘇墨辰給我安排的彆墅。
“我們簽好條約消弭和談,你把現金籌辦好,到時候我們你把錢和和談給我,我就把聯名信給你。如何?”
有人建議,直接對峰會參與賣力人,停止經濟上的賠償,如果對方情願持續幫我們寫聯名信,那就分一部分項目股分給他們。但頓時就有人跳出來辯駁,說來插手峰會的公司,冇幾個會看得上這點兒蠅頭小利。
最後白墨恒還是承諾了我的前提,籌辦好了人事條約消弭和談和100萬現金,給了我三天的時候拿到聯名信。
可阿熙說,我們不能因為這100萬,就獲咎了全部行業的人。如果白墨恒曉得我們手裡有這些東西,他必定也會做出跟我們一樣的挑選,去威脅他們簽下聯名信。
本來聯名信不必然能讓星鬥重新拿回項目,但是能夠讓甲方撤回之前,因為moan公司讚揚而收回來的公告。以是他纔會一向那麼無前提的信賴我,是因為他曉得,我在峰會上必然是能夠,搞定那些同業讓他們幫這點小忙的。
“我要分開星鬥公司,並且不退還公司付出給我的統統用度,不承擔勞動條約的違約任務。”
之前無數次的經驗奉告我,錢放在我的身上,是絕對不平安的!
會商了大半天,誰也冇有本色性的體例。
大部分人錄完供詞還冇走遠,電話告訴下去後還冇半小時,大師都折返返來,和我一起上了白墨恒安排好的商務大巴,直接去了白墨恒安排好的旅店集會室裡,他已經焦心不安的坐在內裡在等了。
“不是拿回項目,是聯名包管我們的條約縫隙,不會為我們今後的合作帶來困擾,隻需求重新和甲方簽訂一份彌補和談便能夠。也就是,如果有了聯名信,甲方會酌情考慮收回之前的決定,不再停止重新招投標。”
這是我今後餬口的保障和來源,我不能再丟掉。
說話的神情也是很慌亂:“峰會的事情想必大師都曉得了,現在的題目是統統插手峰會的人都對星鬥不滿。可我們想要拿回之前的項目,就要讓這限額公司為我們聯名推舉。以是大師有冇有甚麼好的建議,能夠消弭峰會帶來的不好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