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娘子你慢走,我再殺 - 第七十八章 千古莫須有

第七十八章 千古莫須有[第1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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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帥,我們求你了,朝廷是要誣告你死呀!如許的朝廷,還對他表啥忠心呀”快走,不然,就走不拖了。“上官道長孔殷的說。

高宗為要斬草除根,並當即下旨:”嶽飛賜死,張憲,嶽雲並依軍法實施。百口抄斬。產業充公充公。令楊沂中監斬,仍多差兵將防護“。紹興十一年(1141)十仲春二十九日,嶽飛父子和張憲都被高宗、秦檜冤殺了。時年嶽飛三十九歲,嶽雲二十三歲。

南宋軍民固然紛繁反對定和,但高宗、秦檜卻置若罔聞。派宋使魏良臣帶著他們擬好的投降條目,實際上是去金朝要求批準,顛末“再三叩首,要求甚切”最後才獲得兀朮的同。

《金史》對嶽飛的評價:

就在嶽飛以秦檜的”莫須有“罪名被殛斃後,他的兒子小豪傑嶽雲也被召回殛斃了。不過是朝廷和談的幌子,就在嶽家父子雙雙遇害後,所謂的元帥以國度政策和金國和談為由,帶領讓金國聞風喪膽的嶽家軍會朝,並立馬閉幕了嶽家軍。嶽飛身後,百口被抄,餘皆或放逐嶺南,或逃往湖廣。乃至部屬也被連累奪職或正法。

上官怡俄然問道:“爹,然後,讓後我們就如許到了這裡嗎,你有如何當了羽士啊,當初你說你娘分開你走了,是不是如許你當的羽士,我娘呢,她如何捨得分開你,另有我。阿誰時候我還小吧,記得我懂事的時候你就說過娘走了,她到底走那裡去了啊,她如何也不會來看我們一眼啊。而你不是說今後等我長大了就必然叫我去尋覓娘,你不是啊。過了本年我就帶你去找娘,你不是說我娘在蜀中務農嗎?”

“江南忠臣善用兵者,止有嶽飛,所至規律甚嚴,秋毫無所犯。所謂項羽有一範增而不能用,所覺得我擒。如飛者,無亦江南之範增乎!”——這是金國的使臣對於嶽飛治軍的評價。

卻說嶽飛入獄後,雖屢遭酷刑逼招,各式折磨,生命垂死,但他仍堅毅不平,始終”不伏法“並以”絕食求死“的行動,來抵擋高宗、秦檜的讒諂。因為當時的社會言論,以及韓世忠、何鑄等人都為嶽飛的冤案鳴不平,使秦檜一夥慌了手腳。加快殛斃嶽飛的手腕,告終此案,

內裡響起了廝殺之聲,守在內裡的黑衣人牛奧和前來聲援的秦檜之守兵戰在一起。

“兄弟們,你們走吧,我是不會跟你們出去的!”嶽飛挺著胸膛說。

幾個黑衣人闖進監獄。

自此今後的二十多年,“國度忘仇敵之寇,而懷宴安之樂”。

牢門被翻開:“元帥快走!”

上官道長看嶽飛如何都不肯分開,忍著哀思飛身出去了、

”你們走吧,我死也不會出去!好兄弟,快走。“

秦檜還怕金人不稱心快意,因在紹興九年簽訂和議時,高宗在赦文中曾說“大金報許和之約,割河南之境土,歸我輿圖,戢宇內之兵戈,用全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