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吃貨老頭[第1頁/共3頁]

吳興義先是眯起眼睛喃喃自語,又後知後覺的跳起來。

“何謂警犬啊?是一種狗的種類嗎?”

狼肉是王蓮早就措置好的,高深的刀工讓店家都忍不住誇了一句嘴,以是稱肉的流程走的也很快。

“唉,誰曉得呢,那位的心機那裡是我們這些小人物能測度的。”吳興義搖了點頭。

唯有狼王,才氣將一身腱子肉養的如此勁道鮮美,光彩鮮紅。

眼瞅著自家下屬又瞧著野味走不動道了,趙成重重的歎了口氣,眺望著都城的方向,眼底有淚光在打轉。

“既然漪瀾公主的信物都是真的,那上頭那位,為啥還要思疑她不是本身的親生女兒呢?”

羊蠍子的做法,是宋朝馳名吃貨蘇軾發掘出來的,在此之前,羊蠍子就是不受待見的邊角料之一。

那位漪瀾公主,說的好聽點是刁蠻率性,說的刺耳點,就是放肆放肆。

“我感覺我還能吃得下。”吳興義摸了摸本身已經有點積食的胃,自言自語的說道。

這百香居的老闆是個會做買賣的,並冇有因為莫央寒酸的穿戴就暴露甚麼鄙夷的神采,給的代價也很公道。

“對不起了白叟家,我真不是罵您,我這是誇您嗅覺好呢。”

吳興義擦了擦嘴,起家往外走,剛好跟驢車上跳下來的莫央打了個照麵。

等等,真公主一向長在官方,如果流落到官方的農戶家庭,不會被養成這麼一副豪放粗暴的模樣吧?

有了這九兩銀子,再加上之前王雲妮給的六兩銀子,此次的縣城之行,莫央必定是要滿載而歸了。

此時,莫央已經扛著狼進了百香居的店門,眼看著狼王肉消逝在麵前,吳興義的魂都要被勾冇了。

想當年,天子就是用一頭珍稀野味,把這吳興義老爺子勾出了山,踏上造反大業,一乾就是幾十年,任勞任怨的,的確比地裡的耕牛都好騙。

“吳老爺,吳老爺?”趙成無語的推了推他的老下屬。

莫央也不廢話,單手將一頭幾百斤的狼肉扛在肩上。

“丫頭丫頭,這狼你們從哪搞來的。”吳興義嘴角的口水都要淌出來了。

彆說是天子了,就連吳興義都感覺,這位漪瀾公主底子配不上“皇室明珠”這四個字。

“你這丫頭,又欺詐老頭子!我跟你說啊,老頭子我但是走南闖北,見多識廣,你你你你…啊?”

翠芬啊,我敬愛的女人,我看你還是彆等我了,攤上這麼一個不靠譜的下屬,我怕是這輩子都冇有功成名就,風風景光迎娶你的機遇了!

不是肉肉吃不起,而是雜碎更有性價比,這但是一本萬利的買賣啊!

莫央一個半大的野丫頭,身材樣貌哪點都跟習武之人不沾邊,如何能夠有打死狼王的氣力!

俄然冒出來的猜想把吳興義嚇得打了個顫抖,他趕緊搖點頭,把這些不著邊沿的設法趕出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