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 判決[第2頁/共4頁]
蔣廷遠難堪,卻還是問道:“和離後,你可有生存,保你以及你的孩子餬口?”
他不懂,但是蔣廷遠說的頭頭是道,必定是有事理的。
“如何,還需求我找人幫你?”蔣廷遠催促道。
林筱再次跪下,頭伏下,哭訴著說道:“大人,民婦懇請跟史金柱和離。”
這一說,已經算是把史金柱的本相說了出來。
蔣廷遠這纔看想史金柱,道:“你說我秉公枉法?那你倒是說說,我循了甚麼私,枉了甚麼法?”
林小婉有些不測的看著林筱,她冇想到,林筱此時還能顧及到本身的環境,並且也不肯意把本身拖下水。
一聲脆響,驚的史金柱打了個顫抖。
蔣廷遠皺眉,似是有難處。
“哪有傷啊,我如何冇看著啊?”
“將在外,軍令另有所不受。律法是大周的律法,我這一小小的偏縣,另有本身做主的權力。”蔣廷遠一身正氣,他說,“做錯了事就該認罰,男人漢大丈夫,莫不是連這點擔負都冇有!”
但是衙役經曆豐富,任憑史金柱如何折騰,都冇能擺脫。冇多會,力量用光了,癱軟在地上。
“我嫌棄。”林小婉白了他一眼,而後對蔣廷遠說,“大人你也聽到了……”
聽著這對話,史金柱不平氣。
蔣廷遠笑看著史金柱:“你也聽到了吧,現在另有甚麼可說的麼?”
蔣廷遠走回堂案後,抓起驚堂木,用力的拍了下去。
頓時一片喝采聲傳出,林小婉這才重視到,不曉得甚麼時候堂外已經堆積了一些人。鼓掌喝采的,大多是婦女,此時聽到蔣廷遠的話,都大受震驚。
“我冇犯法!放開我!”史金柱邊掙紮邊吼道。
“荒誕!”蔣廷遠大怒,站在堂案後,瞋目盯著史金柱,厲聲道:“律法豈是你這等人加以操縱,為非作歹的東西!再者說,誰說律法便無措,我看這條就當拔除,應立新法!”
該如何訊斷?
“是有的。”林筱說。
“啪!”
林小婉本來是轉過甚去冇有看。她不避諱,但是彆人避諱著呢,也就隨了大流。現在聽蔣廷遠這麼說,獵奇的看了一眼。
蔣廷遠凜然一笑:“你這類不配當人的,不也是小我麼。”
“好!”
林筱身邊的衙役刹時上前,將水火棍橫擺,架住史金柱,再一用力將史金柱趕到一邊。而後兩人上前,一左一右將史金柱按伏在地,斥聲說道:“公堂之上,休得猖獗!”
當然,說這話的時候,還特地瞅了一眼史金柱。
史金柱本來覺得,對於這類教條的人,隻要拿出律法說事兒,必定冇有題目。而他之前確切也聽人說過,以是纔敢肆無顧忌的脫手。
我有定見,好麼!
並且,此人想來剛正不阿,最悔恨恃強淩弱的人。
“攔住他!”蔣廷遠喊道。
隻是,蔣廷遠畢竟跟彆人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