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著震驚、另有濃濃的難以置信。
作為酒吧的經理,白鵬飛曉得,這可不是甚麼平常的淺顯東西,而是股分持有證明書!
“甲方,陳琴,讓渡與乙方宋清酒點半酒吧百分之五十股分,現酒吧股東為:宋清(持有百分之五十股分),陳琴(持有百分之五十股分),特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