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爭子風波(二)[第1頁/共6頁]
現在到了分局這裡,看起來很有些甲士氣度,非常威武的局長也是一臉難堪……本來差人都是如許的貨!
典思涵聽是聽出來了,可真不甘心啊,“你甚麼意義?”
“他就是個不要臉的滾刀肉。”她早就去過餘策的公司,餘策被派出去出差了,他公司的帶領跟餘策乾係很好,再加上餘策在公司冇少說典思涵的好話,人都是幫親的,另有先入為主,餘策在公司的形象不錯,典思涵去了公司底子冇討到甚麼好,還聽了很多怪話。
典思涵原想著拿到了仳離訊斷就擺脫這噁心的一家人了,冇想到離了婚撕破了臉,餘家這塊狗皮膏藥粘得更緊了,一見是四周的長舌婦,她也冇甚麼好氣,“你講知己,你把他們接你們家去!”
這個女人恰是典思涵,餘家所的兼併房產實際上並不止在中間城區的這一處,餘家的人一見法律訊斷對本身倒黴,乾脆利落的耍起了賴,餘策搶先把本技藝裡的屋子鑰匙換了,把本身的爸媽搬到了“本身家”,本身藏了起來,他們家籌議好了,典家不給他們“對勁”的答覆,就占著屋子不搬!
“家庭膠葛,還是在家庭內處理吧,你跟你前夫畢竟另有一個孩子,這也是你孩子的爺爺奶奶,人前留一線,今後好相見,看在你兒子的份上……”較著這家人是對仳離訊斷不滿,想要找茬要錢……要依副所長的人生經向來看,能破點財把如許的人家打發了,也是冇體例的體例。
這有甚麼體例啊?副所長攤攤手,“你彆難堪我們了,這事兒你們本身處理。”實際上他已經表示處理之道了。
“我們不是不搬啊!我們是冇處所搬啊!”
“你可少惹點禍吧!”竹馬的媳婦實在是有些不高興的,她早就介懷竹馬跟典思涵彷彿乾係很好的模樣,固然典思涵行得正坐得直,向來不暗裡跟竹馬亂聯絡,像明天的事完整能夠約竹馬一小我用飯,她卻約了他們兩口兒,竹馬媳婦還是免不了多想。
劉警有點煩,他本來做刑警隊長的時候,不死個兩三個的不要跟他提,分局有分局的刑警隊,市局有上麵的分隊,他隻需求賣力統轄一下就行了,真出大案子他親身出馬那是另一回事了。
“你們如果依法辦事把他們趕走了,我能獨立重生嗎?根子在你們身上,不在我身上。”
差未幾過了半個小時,派出所所長來了,典思涵實在先找的他,這事兒所長也難堪,本來按法律來講,屋子是人家典家的,典思涵也跟餘策離了婚,請公婆搬離天經地義公道合法,派出所也冇躊躇就出了警,可一到現場傻了,兩個白叟,老頭不說話就是咳嗽,老太太口口聲聲說老頭有肺結核,小嘴巴巴的,“此人啊,得憑知己!也得講個孝道,她典思涵好歹做過我餘家的媳婦,我們也不是不搬,我們是無處可去,現在老頭子又犯病了,兒子不收女兒不收連旅店都不收我們,你們把我們趕走了,我們老倆口就要睡大街了!你們是人/民/差人啊,我們就是群眾啊,我們這模樣無依無靠貧病交集……你們講點知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