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4章 香料走私[第1頁/共3頁]
就算將來利奧十世再收了其他弟子,那羅伯特也能混個開山大弟子的身份。就彷彿耶穌有12門徒,大弟子聖彼得就是首席擔當人,還是第一任教皇來著。而在這個宗子擔當製的歐洲,大弟子的上風也是無可對比的。能和大弟子比擬的,大抵也隻要親兒子了。不過,利奧十世貌似冇有私生後代……
馬林搞了100萬磅的年產量,已經很嚇人了。因為,肉豆蔻的代價是10先令每磅。也就是說,一磅肉豆蔻代價2個金幣!100萬磅的話,就是代價200萬金幣!
最首要的是,明朝市場大,消化才氣強啊!管你幾百萬磅,在明朝都不敷賣的……
並且,香料群島的肉豆蔻,又不是全賣往印度的,隻要一部分賣往印度。其他的,還要賣往東南亞各地,乃至中原。
但是,如果把肉豆蔻憋在手裡不賣,也過分華侈了。就算在物價很低的明朝,香料也不便宜。比如,在明朝,一升胡椒售價就高達6錢銀子,也就是0.6兩白銀。而在明初鄭和下西洋前,香料那叫一個貴啊,達到了二三十兩銀子一斤的境地。厥後,跟著鄭和下西洋,翻開了東南亞商路,胡椒才降到了幾錢銀子一斤的境地。而肉豆蔻因為相對希少,代價還要高一點。
而香料私運的目標市場,馬林就挑選了意大利的教皇國。本來,馬林是想和自家的教皇嶽父合作的。但是,何如嶽父大人對經商不太精通啊。而羅韋雷家屬,因為之前亞曆山大六世的波吉亞家屬的追殺,現在人丁薄弱,支撐不起貿易帝國。並且,自家教皇嶽父,彷彿將近昇天了,不是個好的合作工具。
不過,明朝固然消耗才氣強,但因為物價遍及低的啟事,代價賣不上去。如果全拿去明朝賣,有點虧。
但搞私運的,不是你偷偷把貨運來便能夠的,得有下家。不然,空有貨拿不到錢啊!
誰都曉得香料買賣目前是歐洲最贏利的買賣之一,比後代販du的利潤都要高。幾十倍的利潤,後代那些軍器商和du估客看了也會眼紅。
教會的人都有錢,特彆是羅馬城的樞機主教們。這些樞機主教們,靠著分擔歐洲各國的什一稅的收繳,不曉得撈了多少好處。而他們獲得好處後,必定得花出去的。以是,在羅馬,很多樞機主教的財帛,都被用來采辦香料華侈掉了。
以是,馬林籌算偷偷地在歐洲也賣點肉豆蔻。但因為西班牙的乾係,又不能公開賣。那麼,私運就成了獨一的挑選了……
……
他和亞曆山大六世及尤利烏斯二世分歧,彷彿對女色不太感冒。是以,他並冇有甚麼私生後代。而他的弟弟,貌似要統治佛羅倫薩,家裡就算有孩子,也不會當教士的。
……
而胡椒呢,在印度有遍及蒔植,供應量天然很足。二者同為香料,但奇怪程度是截然分歧的。胡椒是通衢貨,而肉豆蔻,則是香猜中的奇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