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炮灰大作戰 - 834、冤有頭債有主(二十四)

834、冤有頭債有主(二十四)[第1頁/共3頁]

至於殺人凶手?

實在磚家如許的擔憂不無事理。

童心蘭這邊的事情還算順利,不管是哪一個權勢的人、因為感激她、崇拜她、想操縱她、想肅除她的,全數都冇體例找到她。

混社會就免不了打鬥、砍砍殺殺之類的,對於幫派之間的互毆形成了死人的,童心蘭並不會當作淺顯的不測殺人來措置,固然他們不是變態殺人狂,但是該懲罰也得懲罰。

宗旭宏冇有特地存眷“葉欣藍”,很少去找她用飯之類的,隻是保持著一種點頭之交的乾係。

以是,“天罰者”和遍及各處的“天網”辨彆並不大,都能震懾人。

有的人是懂法自發得高智商能夠瞞天過海,覺得能夠用本身的人際乾係擺平統統。

這下子,全天下都被“天罰”來臨了一個遍。

至於此次環球“天罰”行動以後幾十年後出世的人,那就不能算是被“天罰”的驚駭壓抑本身犯法情感的人了,以是也不會存在個人發作式的宣泄殺人了,並且,幾十年後的科技就更加完美了,天網也比現在智慧了好多,安裝的範圍也更廣了,即便冇有童心蘭震懾,“天網”也能震懾一部分人了。

以是,好人是殺不完的。

在他眼裡,對一些人往輕了判,那纔是作歹。

他們殘暴的殛斃受害者的時候,有考慮過被殺的人的權益麼?想過受害者的家人麼?以是,去憐憫一個冇有憐憫心不把性命看在眼裡的變態殺手,那纔是腦筋有坑。

鄙視法律的人,你讓他背全了刑法等法律,他該殺人還是會殺人,因為他們性本惡。

普法是必須的,但是內心有根品德繩的人天然是不會犯法的,無關懂不懂法律。

因為綁架“葉欣藍”和毆打抨擊宗旭宏這個法官的柯雄師幾人在牢裡呆了十年,出來的時候,發明天下是真的都變了個模樣了,在監獄裡固然也看訊息,曉得內裡那些在逃殺人犯都死的很慘,卻冇想到這也直接的影響到了混社會的人。

宗旭宏也安放心心的做著法官的事情,他的確做到了,一輩子冇有收過被告亦或者被告任何人的好處,乃至還因為獲咎了來頭大的人被貶到了州裡小法院去當法官過,但是他一向都是樸重的,保護者法律的莊嚴,也儘量保護著受害者的好處。

那些臨時藏匿了虎倀的潛伏變態殺人凶手、已經做好了殺人打算的人,如果他們不怕被天罰,他們也不會藏起來了,隻要藏匿起來了,他們就不敢脫手,憋著也就隻能一向憋著了,歸正他們會比童心蘭先老死。

至於有些媒體罵他是海內最嚴格的法官,因為經他訊斷的凶手就冇有幾個是被輕判的。

畢竟,經曆了太多的天下,童心蘭冇有甚麼想要的,也冇想過本身要成神甚麼的,她隻是遵循拜托者的心願,做好了本身該做的事情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