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遭賊[第1頁/共3頁]
趙振赫拿脫手機,撥通了喬欣悅的號碼,過了一會兒放下電話。
一天的時候趙振赫帶著喬欣悅展轉悠玩了好幾個旅遊景點,從檳榔穀、椰夢長廊、戀人橋、到南海觀音
每到一出景點他都能朗朗先容一番――典故,傳說,風俗,的確比導遊更像是導遊,看來他之前做了很多的攻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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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欣悅玩的非常的高興,整小我都來了一個滿身心的放鬆。
“錢包裡除了錢另有彆的的東西嗎?比如身份證,銀行卡甚麼的?”
我熟諳你,就你一小我來,若發明你帶了彆人,我當即消逝,你就永久不成能拿回擊機了。
兩人找了家環境都雅上去挺不錯又潔淨衛生的海濱大排檔,要了個露天能看到大海的位置。
趙振赫為人低調很少接管媒體的采訪,這是獨一一本有他正麵近照的雜誌。固然雜誌上的這張男人照片周小潔已經觀賞了無數遍,但每次看到那張剛毅俊郎的臉還是忍不住會心跳加快。
報警的動機閃了一下就放棄了。這類小案件報警也冇用,白白華侈時候去公安局做筆錄。她這也不是第一次丟手機,向來冇有找回過。隻能自認不利,誰叫本身這麼粗心呢。
趙振赫:“響了兩聲,被掛掉了,是被人偷走的無疑。”
“小趙總除了每月會到上麵各部分巡檢例查,平時都在頂樓辦公室普通不會到上麵來,以是底下的員工很少會碰到他。不過這幾天他倒的確不在公司,帶隊出差考查去了。”
隨後見他往喬欣悅的號碼發了一條簡訊:我是這部手機的機主,是從外埠來這裡旅遊的旅客,錢包我就不要了,但丟了手機非常不便利,我用一萬元贖回我的手機能夠嗎?存候心,我絕對不會報警,我隻想拿回本身的手機。”
在此次集會上喬欣悅統共就碰到兩名熟悉的同窗,該敘的舊三人在前兩天的集會上坐在一塊兒的時候都悄聲敘完了。以是這第三的集會她就冇插手而是由趙振赫陪著兩人逛景點去了。
“會的,他把你的手機賣了最多不過兩三千,一萬塊錢比賣手機劃算多了。再說,我剛纔已經表白你是外埠人,又申明不會報警,撤銷了他的顧慮,以是他必然會複書的。”趙振赫篤定地答覆。
說話間從抽屜裡拿出一本雜誌遞給周小潔,“這就是咱個人的兩個老總,董事長大趙總和CEO小趙總,不過董事長長年不在公司也不管事,公司統統事件都由小趙總全權賣力。”
大排檔的東西很新奇,燒的口味也不錯,喬欣悅吃得很歡樂。
喬欣悅點頭,“身份證和銀行卡我都冇有放錢包裡。”
非常鐘後,公然有簡訊傳過來:半小時後,你到樂多超市來。看你是外埠人,又是女人,冇有手機的確不便利,老子動了憐憫之心。拿一萬兩千塊來贖回你的手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