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第311章 筆仙之怒(5)[第1頁/共3頁]
終究,何家偉直起腰板,對著紙大聲唸了起來:“本著公允、公道的原則,我們誌願於每晚九點整調集,到地下室個人投票。每晚,我們將投票選出一人,被選出之人誌願被送進隧道,不得懺悔,不得有企圖逃竄之行動。”
“叮噹”一聲響,一失手,張格宇手中的筆掉到地上,滾了開去。
“能夠,有些東西還冇有找到公道解釋。”陳飛鴻撓了撓頭,“按說,我們不該該信賴這天下上有甚麼神仙鬼怪,不過,實際社會中的確有很多至今仍冇法解釋的非天然力量。像大西洋的‘百慕大妖怪三角區’那六架戰機同時奧秘失落的啟事。被稱為‘七大古蹟’之冠的金字塔到底是不是外星人製作,到現在還是冇有定論。這類事情環球都數不堪數,固然我是學心機學的,但的確有很多事情不在我們人類的解釋範圍以內。”
“應當是自娛自樂的選秀。”韓霆在一旁介麵道。
“我看如許,不如記名投票。也彆寫甚麼紙條,免得中間有人做手腳。乾脆每小我說出來,本身選誰,為甚麼。”方文俊的話一出,又獲得了一片擁戴聲。
“投票體例為不計名投票,由一人唱票,一人監票。唱票與監票之人也由大師推舉推出。”
像是俄然回過神來,一向默不出聲的劉晴晴俄然開口問道:“故事內裡阿誰黎雯雯不是和她閨蜜一起玩的嗎?如何就她一小我有事?是不是筆仙隻獎懲主發問的人?”
江一姍對動手上的紙條出聲唸叨:“筆仙法則第一條:每天子時,送一小我到地下的地下,黯黑之處。”聲音還是呆板、沉悶。
聽到這裡,劉晴晴隻感覺脊柱一陣發寒,從腳底直透頭頂。千萬不如果我,媽媽我不要出來,我會嚇死的!
“該你表決了。”劉晴晴被江一姍大力推了一下,才發明本身入迷太久了。
“一個月後,小倩也被髮明死在一個小衚衕裡,脖子上插著一支筆,派克牌。”江一姍回聲答道。
“這麼關頭的時候,你竟然還走神。”江一姍看了她一眼,小小聲地責備她道。她必然神,這才發明何家偉左手拿著一張紙,右手拿著筆,彎著腰趴在地上正吃力地寫著,一邊寫嘴裡一邊唸唸有詞。看到何家偉右手上的筆,劉晴晴不由得一顫抖,她又想起了江一姍說的阿誰故事。
是啊,不是一條,不是二條,也不是三條,而是足足七條遊戲法則。如果用表示或者不隨便活動來解釋這麼多法則,的確有點牽強。
“我哪有機遇?我離桌子最遠,要搞鬼,也得在請筆仙的時候抓這支筆在手啊。並且我剛纔不是和你還在房間外邊待了一陣嗎?靠,你這跆拳道四段也不輕點,死肌肉男。”張格宇揉了揉胸口,回踢了李勇一腳。
“表決甚麼啊?”劉晴晴茫然地看著江一姍,嘴張得大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