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少女17[第1頁/共3頁]
那邊沈星繁好歹抽著空把嘴裡東西嚥下去,聞言衝他們揮揮手:“我給你們買票!如何去?動車?幾點的?”
“嗯。”
“不過……”唐暮歌有點躊躇。
池尋讓唐暮歌闡發這四個女孩除了春秋和紅裙兩點以外,另有無類似之處,唐暮歌比對她們的臉部表麵及身材發育環境,否定了這一點。
池尋的食指悄悄敲擊著桌麵:“凶手的餬口中應當曾經呈現過如許一個女人,臉部表麵與第一個、第四個被害人類似,愛穿紅裙,但是她在十一至十五歲的春秋段間,分開了凶手。啟事能夠是因為這個女孩兒搬場了,或者是她死了。”
“嗯,但是之前美國的嘗試室也做過相乾的研討,得出的結論倒是有可采之處。如果結論確切精確,那麼我們喜好甚麼人、挑選甚麼人,都是一個早已經被決定好了的事情。換言之,”唐暮歌有些諷刺地笑了笑,“不是我們挑選了誰,而是我們的身材挑選了誰,但是我們本身毫不知覺。”
“好的,費事你了。”梁妄看了看現在的時候,“快十點了,歸去歇息歇息吧,從你那兒到車站還得一個小時。冇法開車,不去接你了,提早半個點兒車站見?”
齊小櫻,女性,本城人,失落時14歲,長髮,身著紅裙,體型偏瘦,臉孔清秀,門生。
也就是說,凶手看中並抓住第一個女孩兒,實在遭到了一個他本身都冇有發覺到的啟事的影響,他挑中了這女孩兒的臉。第四個被抓的齊小櫻,也有不異的啟事。
從目前把握的線索來看,除了春秋、女性、紅裙,這三點與十一年前的那件案件特性符合,其他的並冇有強有力證明兩次案件都是同一人所為的左證。
十一年前的質料並未幾,當時冇有電子數據等科技支撐,留下的大多是些筆錄。
“你思疑另有遺漏?”這件案子唐暮歌並冇有直接參與,實際上他來警局的時候,案子已經處於擱置狀況,隻是他熟諳當年辦案的老差人,聊過罷了,“第一起案件之前,以及四起案件產生的時候段內,都冇有不異少女失落上報上來。有甚麼題目嗎?”
“凶手當時春秋應當差未幾大,十多歲,但是他直到三十歲擺佈纔開端犯案,必然有甚麼事件刺激了他。餬口中的變故,事情喪失、父母亡故、或者跟當年阿誰女孩兒有關。”
事發到現在十一年,四個女孩兒的屍身都冇有找到。池尋曉得,她們存活的能夠性很小。十一年前這座都會與現在麵孔完整分歧,當時有大片的空位,且門路上冇有遍及監控,凶手應當是在殺死第一個女孩兒以後,藏屍,再去尋覓第二個目標。
他盯著麵前板子上最後一張照片。
“我之前看過研討人對於戀人的遴選是否與表麵有關的期刊文章,目前為止在這方麵心機學上還冇有精確的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