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1頁/共4頁]
張碩蹲在井邊殺魚,剮鱗剖肚去腮,聞聲頭也不抬,道:“何曾不管了?林主簿愁得頭髮都快白了,他倒是想直接告王縣丞一狀,可王縣丞他冇罪,周身尋不出一絲兒馬腳!苗氏的案子產生後,王縣丞不時留意,將我們桐城管得極嚴,半點風聲都透不到府城裡去。有了他的防備,林主簿進不得府城,連林太太說去府城看望兄長都走不掉,王縣丞的太太和她丈夫真是一丘之貉。雖說我們桐城有很多外來的學子不懼王縣丞,可大多數都是明哲保身,其他有些俠氣的學子倒是義憤填膺,可惜他們和林主簿一樣,找不出王縣丞的罪證,他是依法辦案,秉公措置,凡是無罪之婦人終究都開釋了,開釋後的存亡與他何乾?”
本身畢竟是個俗人,不管是錢,還是權勢,隻要來得正,秀姑感覺應當佩服而非諷刺。
苗氏死了,死得慘烈,王縣丞仍然高坐堂上連道倒黴,一縣之主好不威風。
王家越是如此,越是激起了林主簿佳耦的氣憤。
本來就是男多女少,達官權貴又姬妾成群,官方的很多男人打光棍,貧困鰥夫很難另娶,幾次災害後,孀婦都是頂頂吃香的人,王縣丞再這麼做下去,鰥夫豈不是更多了?這麼一來,下一代的人丁也會跟著減少。
秀姑皺眉道:“這麼說,王縣丞竟然一手遮天,誰都冇體例了?”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這但是至理名言。
得知如許的動靜,秀姑隻感覺哀思。
譚吉雖是知府,卻不能無端措置王縣丞,何況此人老奸大奸,的確是冇有任何罪惡,他能給王縣丞隨便安一條罪名,但這麼做的話,他和王縣丞何異?
譚吉佳耦治家極嚴,兼下人們多是從都城跟來的親信,天然曉得底下官員行事不當,大大影響了自家老爺的官聲,說不定還會被上頭追責。因而,他們先清查根由,查到幾個桐城來的乞丐頭上,叫來細問,傳聞事件失實,哪有不當即稟告的事理?
這些乞丐逗留在林家後門,就是等著林家的殘羹剩飯充饑,那些殘羹剩飯可比百姓之家的粗茶淡飯好很多,逢年過節還能獲得些好饅頭乾飯等物,聽了林主簿的承諾,頓時喜出望外,公然就糾結一群乞丐出了桐城,分分開來後,獲得叮嚀的幾個乞丐往府城走去。
他們常去城裡,發明苗氏之死的成果是證明瞭苗氏的明淨,告苗氏的清泉村村民被判了誣告之罪,王縣丞一臉正氣地做出如此判處,就算是告結束,那些常做此事的小人也隻是稍稍收斂了幾分,不到半個月就故態複萌,各村各戶都有一種朝不保夕之感。
官員之間能夠相互彈劾,讀書人能夠出麵,唯獨民是不能告官的。
林太太當時就氣紅了臉,她也不給王家麵子,順手就把東西撕的撕砸的砸,直接嘲笑著對神采很欠都雅的王太太道:“我們兩家的老爺各有公事,本來不相乾,你們倒防備起了我們,我送侄女幾件東西竟也成了賊,既然是賊贓,我何必送去牽涉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