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第1頁/共3頁]
那紅色的圖案,我想起來了,是小史的玉佩,小史阿誰被我踩碎的所謂的傳家玉佩,就是這個形狀的。
海報燒完了以後,我翻開了條記本,閒來就是想看看大華還寫了甚麼東西,但是翻開以後,我竟然發明瞭更古怪的東西。
但是,做錯並不代表過分,人做事為甚麼必然要過分呢?
七
2013年10月21號
我找到了他最喜好的貓王海報,在這張他一向連貼都捨不得貼的收藏版海報前麵,竟然寫了很多字,我想,這必然不一普通。
但是,如何又有一條簡訊?另有,要殺我的人究竟是誰呢?
條記本裡另有更加詳細的論述,大抵是寫的一個故事。
固然厥後菲還是挑選了大華,大華也冇有計算老七的事情,但是那都是大要,上的模樣,畢竟朋友之間也不好直接撕破臉,但是究竟,上究竟如何,隻要他們的內心最清楚了。
個啟事,我必然要搞清楚。
以是事情有點明朗了,老七是大華殺的,但是菲和大華倒是被彆的的一小我或者一種力量殺死的,這個力量和想要殺我的力量是一樣的。
阿誰力量看來就是小史了,我向著小史贖罪了,以是我免除了科罰,但是他們冇有,以是他們都死了,實在老七纔是應當最後死去的,但是他被大華提早殺死了,以是老七的手機裡纔會又呈現了一個簡訊。
但是,借使被謾罵者本來底子冇有做錯過,又如何能夠會晤臨謾罵呢?
我決定先從大華開端,我假藉著大華生前曾經借給我東西的說法去到他的家裡,但願能夠找到一-些線索,固然他的父母對我使出了近乎討厭的神采,但是我還是勝利的進入了他的寢室,我想,總有一一些奧妙藏在這裡。
條記本上的筆跡並不是大華的筆跡,我細心尋覓,發明第一頁上的署名竟然是地樂嘉韶華本來老闆的名字,阿誰老闆是大華父親的朋友,以是這個條記本很有能夠是他送給大華父親的,而不是大華的東西。
但是,隻如果人,就會做錯,又有哪小我是十全十美的呢?
是十全十美的呢?
但是為甚麼他這個時候找上我們,為甚麼恰好要用跳樓機致我們於死地,我還是冇有弄懂。
我把那張海報折了起來,放在了大華桌子.上隨便的一一個條記本裡,然後拿走了,臨走的時候,我奉告他的父母,大華問我借了我的日記,這對我非常首要,他們對此表示瞭解,當然,也就不會翻看阿誰本子了。
不過冇乾係,更首要的是,我還活著。
不,要殺我的人不是人,冇讓我死的人,也不是人,這件事情,必然另有一一個啟事,這
大華統統的統統物品都和他活著的時候一樣,底子冇有動過,並且大華的父母還會常常讓保母出去打掃,乃至於大華已經死了兩個月,他的屋子還是和阿誰時候我來一-模--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