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七章[第2頁/共3頁]
劉縣令說:“這十二人已供出了當年的血案罪過。腐敗節,衙役跟蹤前來東郊荒廟祭拜的人,把他們的身份都查清楚了,昨晚俄然鞠問,本相水落石出!全偉,你但是馳名譽的‘大善人’,當然要謹慎對待。”他扔下了一-紙卷宗,“這是他們已經簽書畫押的供詞,你好都雅清楚,當年的罪過已是鐵證如山!’
劉縣令扔下一支判簽,--字-頓地說:“十年前周家堰血案業已告破,本官訊斷首惡十三人秋後問斬....”“
衙役稟告:“大人,未幾很多,每棵樹的年輪都是十圈!”
劉縣令問衙役:“你們可稀有過這槐樹與榕樹的年輪?”
“本官偵破此案毫不是為了功名,而是為了當年五十餘條性命報仇雪恥!”劉縣令神采嚴峻,問道,“周銘濤,你為何十年以火線才告狀被告?
周銘濤從懷裡取出一塊褐色的布,悲慼道:“我父親是裁縫,技術高深,此乃他臨死前所寫的馬褂血書。當年的血案產生後,我回家收殮父親,發明瞭屍身下的馬褂。此馬褂本是為小人縫製,每次睹之,小人垂淚不....”
周銘濤抹了抹眼淚,朗聲念起了血書:“吾兒,匪首屍首乃我縫,父知必死,山賊全為蒙.....
全偉神采大變,卻還是叩首喊冤:“冤枉啊大人那邊供奉的是我祖上,我是一一個本分販子,這血書但是有假....
劉縣令對勁地望向神采慘白的全偉,喝道:“來人,傳插抄本次祭奠被押返來的十二人!”
周銘濤說:“五年後,槐樹與榕樹確切已經長大小人考取功名返鄉,其實在案發後第六年就重視到了槐樹與榕樹地點的東郊荒廟,隻是在第六年、第七年、第八年、第九年間,小人暗自查訪並未遇見有人前來東郊荒廟祭拜。直到第十年
劉縣令又敲響驚堂木:“傳當年周家堰血案的被告!
劉縣令聽完,對堂下百姓說:“血案之以是十年火線能告破,皆因賊人太謹慎謹慎!來人,給我抬上荒廟的槐樹與榕樹!”
全偉一臉茫然,卻見-一個年青人快步走到堂下,跪倒在地,朗聲說:“鄙人周銘濤,自幼父母雙亡,全村高低五十二人慘遭山賊搏鬥,未留下一個活口。唯有小人在縣城私塾讀書,倖免於難...
全偉叩首道:“大人,小人確切去過那荒廟祭拜神壇也確是小人所立。但是,我隻曉得本身前去荒廟祭拜,卻不曉得彆人也有去那邊祭拜,+三人之說,小人不知。
全偉麵無赤色,喃喃道:“冇想到,十年後,是那裁縫報了仇,冇想到....”
堂下聽審的百姓見血案告破,忍不住馳驅相告。劉縣令和師爺智破此案,成為江南嘉話。有民訛傳播下來:“十年存亡兩茫茫,古廟大樹師爺郎;存亡報應終偶然,死裁縫也報生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