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京中事(二)[第1頁/共3頁]
“恰是。高拱的意義是,答應戚繼光帶一部分軍隊到薊遼坐鎮,防備圖門汗進犯。而其他浙兵,或改成處所軍隊,或乾脆當場閉幕。那些人對朝廷是有進獻的,就這麼閉幕了,不是寒了民氣?再說這些人有的已經一身是傷,有的拿的起刀卻扶不動犁,分開軍隊都冇法餬口。我爹不忍心見他們自生自滅,又傳聞你這東印度公司正在用人,想讓他們到你東印度公司來幫你帶帶兵,不知你可情願?”(未完待續)
但是浙兵的總帥戚繼光以及譚綸等人,與張居正走的略近。而宣大邊軍,則把握在晉商手裡。能夠看作高拱能節製的根基軍隊。這批軍器哪怕他們用不上,也不過是存在庫房裡。可如果武裝給了南軍,則張居正在武力上,無疑就多了一份籌馬,這又是高拱所不能接管的成果。
張敬修道:“冇想到啊。我出京時,爹和妹子打賭,賭你肯不肯站出來把事背上身,會不會賠本身的錢去補助南兵。爹他白叟家賢明半輩子,此次倒是輸給了小妹。這事我歸去得跟爹好好說說,他白叟家冇把你看準。”
“裁軍?”
“千萬彆。”李炎卿把頭一搖“那些人來源大多是海賊,讓他們使這麼好的槍,那也不過是多搶幾條船,冇甚麼用處。小弟我的意義是,由我東印度公司這邊製槍,再把槍武裝給我們的浙兵。高相即使權益再大,也不過是乾與大明境內的各個軍器局,他管不到夷州土人頭上。夷州我籌辦設立幾個槍炮所,製槍鑄炮,到時候南軍的武裝如果在高相那受了轄製,我東印度公司包管供應。”
投桃報李,這批新槍武裝給宣大邊軍,也是題中應有之義。戚繼光的南兵體係,首要以步兵為主。鳥銃、佛郎機為其首要作戰兵器。宣大邊軍則以馬隊為主,火器首要靠的是三眼銃。這萬勝轟隆神槍,不過是鳥銃的退化版。如何看也是武裝給浙兵更加合適一些。
他們出售蒙前人急需的物質,從茶葉、鐵器、絲綢到鎧甲、兵器。甚麼是禁物,他們就賣甚麼。調換蒙前人的藥材,獸皮,珠寶。馬匹。這買賣一本萬利,也讓晉商發了大財。
張敬修笑道:“妹夫你說的不錯,究竟在就是這麼個事。不過你也不必如此擔憂,我們是一家人,一家人不幫一家人,莫非胳膊肘往外彎?這高拱明曉得你是我張家的半子,卻還要對你脫手,派了個仇敵劉勘之來查你,莫非我們還要把頭探出去等著讓他砍?此次削削他的麵子不是好事,你放心,有我爹在,保住你還是冇甚麼題目的。”
“會,那些短毛賊不敢藏私,這製槍的技術,他們都是會的。我爹有話,讓他們幫你製槍,既然南軍使不上這麼好的快槍,就讓你的東印度公司全都挎上快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