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2章:(狩獵野豬)艾瑞斯[第1頁/共4頁]
“――就怕你第二支箭還冇射出去,野豬王已經衝過來把你撞飛了。”
“你以為一支淺顯的箭矢能夠輕而易舉地射死一頭皮糙肉厚的野豬王?”巨人剋星還是麵不改色的諷刺。“那你未免也太天真老練了。”
“待會你爬到樹上去,”托蒙德的目光一邊四周搜尋著,一邊低聲叮嚀道。“如果瞥見野豬從密林裡跑出來你就用箭射它。”
“等!耐煩的等候!”
野豬很像家豬。但腹小腳長,毛褐色,牙長出口外,它的體重能達到二三百斤。它乃至能與虎、熊鬥爭,常結隊而走。能掠鬆脂,滾泥沙塗遍滿身用以抵抗箭矢。野豬最能粉碎莊稼,也吃蛇虺。
為了防備人類的獵殺,野豬偶然也進犯人,但它們卻嚴格遵循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則,遭到人類進犯時,受傷的野豬會猖獗地向人類進犯,那場景也會令人驚駭萬狀。
“那我們在它們策動進犯之前射死它們不就行了!”艾瑞斯的設法很簡樸。而他的箭法練習的也不錯,每次射擊標靶的時候,都能精確的射中標靶。
另有一些野豬在樹樁、岩石和堅固的河岸上,摩擦它的身材兩側,如許它們就把皮膚磨成了堅固的庇護層,能夠製止在發情期的鬥爭中遭到重傷。同時野豬還會在鬃毛和皮上塗有凝固的鬆脂。
“這會還不到正中午分,你卻讓我比及傍晚?”艾瑞斯有些不耐煩的答覆著。“為何我們不現在脫手,隻要射殺了野豬王,其他的野豬天然也就被嚇跑了。”那麼大的目標在麵前,他有自傲能夠射中。
“比及太陽落山的時候,”托蒙德回身答覆。“到時大部分的野豬都會出去尋食,阿誰時候我們在脫手獵殺野豬王。”
“以是我們纔要比及入夜,”托蒙德抬高聲音。“比及野豬王睡著了的時候在悄無聲氣的靠近它,然後用匕首殺了它。”
第002章:(打獵野豬)
野豬的代價極高,凡是是獵人們首選的獵物。以是在打獵時,獵人們好幾天都不沐浴,免得被野豬發覺。他們用獵狗肯定野豬的位置,從密林叢中把野豬趕出來,再用弓箭或者安插好的圈套捕殺。
這叢林就是一張龐大的綠色豎琴,到處跳蕩著生命交響樂的旋律:那委宛的鳥鳴,芳香的鈴蘭,翩翩的彩蝶,草地上的蘑菇撐起千萬把小傘。
麵對大鬍子的嘉獎艾瑞斯頓時變得有些麵紅耳赤,不美意義起來。
“最好的體例就是用鋒利的匕首割破它的喉嚨。”托蒙德低聲迴應他。
“一支不可、我另有第二支,三支――”
“我纔不要爬到樹上去,”艾瑞斯稚氣的辯駁。“我就跟在你身後。”他以為爬到樹上去,是脆弱和怯懦的行動,他纔不要被麵前的大鬍子小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