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誰在算計林家?[第1頁/共3頁]
二十二歲若放在蕭楠的宿世,那自是恰好的芳華韶華,冇有嫁人再普通不過了,可在當前這個期間,二十二歲還冇出嫁,卻已到了輕易讓人話詬的年紀,宋律女子滿十三週歲可嫁,年滿二十仍未訂婚者,需罰款,正凡人家的閨女出嫁的均勻春秋在16-19之間。
付家哪怕再不肯意,可自家的閨女與某個醉酒的男人搞到了一起,並且被人當場抓個現形,他們除了乖乖接管退親還能如何樣?付家吃了這麼們悶虧,何如不了那親家,天然要從彆的人身上找回,林大舅天然就是這個冤大頭,林大舅輕瀆了已定了親的付姨娘,隻要兩條路可走,一是被抓起來送官,二是大師私了,由林大舅對於姨娘賣力。
“告彆?你這纔剛來,要到哪去?今晚就住外婆家。”蕭楠的話音剛落,她外婆王氏從另一頭走過來,恰好聽到蕭楠的話,不由眼睛一瞪,唬著臉開口。
“外婆,家裡隻要阿母和梓修在,我們家又靠著山邊,早晨不歸去,我不放心。”蕭楠低聲道,她此言一出,王氏臉上的神采敏捷暗淡下去,之前蕭楠來林家,凡是都會住上幾日,她風俗了,剛纔突聞蕭楠纔來就要走,本能的就有些活力,生完氣後才發明女兒家已是今非昔比,她年僅十一歲的外甥女已成了自家閨女和外甥的依托。
林家雖有幾分溥產,卻也隻相稱於當代普通的小康之家,賠付這麼多的錢可真是讓他們傷了元氣,現林家手中就隻殘剩青孚鎮的兩個鋪子了,彆的還欠了四百多兩白銀的債,也就是說,因這麼一件原與林家毫不相乾的事,林大舅被嚇得如那喪家之犬,連家都不敢回,而讓林老爺子平生的鬥爭差未幾都打了水漂。
但有一點能夠鑒定,她這位大舅固然冇有甚麼大本領大才調,但根基的自知之名倒是有的,品性在林秀才的悉民教誨之下也不算差,能夠有幾分附庸風雅不思進取的弊端,卻絕對不是甚麼紈絝敗家之徒,說白了,他膽量不大,又有自知之名,同時另有根基做人的底線。
就如許,林家在嵩縣的兩個運營了二三十大哥鋪子,成了付家的鋪子,除此以外,還給了他們一千五百兩白銀,以蕭楠對這個期間物價的體味,一兩白銀的采辦力大抵與當代的二千塊錢群眾幣相稱,三千兩白銀,就相稱於六百萬群眾幣。
這一點隻看他在嵩縣十幾年,家裡始終隻要一張氏一個老婆,美婢嬌妾未曾往家裡帶半個,更未曾產生過拆債打賭這類卑劣事件,便知他此人雖無大本領,卻不是拎不清的混人,如許的人即便是喝了酒,也不會去調戲一個已經許了人的官家閨秀,之以是會產生厥後那一係列的事絕對是被人算計了,到於計他的甚麼人,據蕭楠的推斷,百有八九與付姨娘訂婚的那家人脫不了乾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