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我是沈雲[第1頁/共4頁]
早餐熟了。老劉頭讓沈秋寶本身在廚房裡先吃,而他本身則用竹籃提了早餐,去正院給館主大人和傅雷送飯。
“嗯。”沈秋寶兩眼亮晶晶的,死力壓抑住滿心的衝動,學著他的模樣握筆。
能有半個時候,傅雷已經很滿足了。
傅大哥這麼問,莫非是要教我識字?想到這裡,他滿眼等候的望著傅雷,要求道:“傅大哥,你能教我識字嗎?”
老劉頭聽到內裡的喝彩聲,從廚房探出頭來。看到井台上,一大一小兩個小子都是樂不成吱的模樣,他也禁不住摸著鬍子嗬嗬輕笑:“兩個憨娃……”好多年,他都冇有在拳館裡聽到這麼歡樂、輕鬆的笑聲了。
真是個乖孩子。傅雷暗中籲了一口氣:“那,我先教你寫名字。”說著,他又從沈秋寶手裡拿過羊毫,沾了水,在泥地上一筆一劃的寫下“沈雲”二字。
在牛頭坳村是有族學的。不過,族裡規定,族中男丁要年滿六歲才氣開蒙。他還冇到年紀。好吧,就算他到了年紀,聽爹孃的意義,也是不會送他去開蒙的:一來,去族學開蒙要交二十個大錢和三鬥白米。如果還要接著學,翻了年,還要每個月交十個大錢;二來,識字是為學武做籌辦。平常的山裡娃哪有學武的機遇?人們凡是都以為,不學武,光識字,一點用處也冇有。以是,又何必在上麵華侈那麼多的銀錢和時候呢?在牛頭坳村,除了族長爺爺他們那一房,其彆人家都很少送娃上族學。
沈秋寶的確不敢信賴本身的眼睛――啊,我會寫字了!這就是“沈雲”!
而他也冇少聽族長爺爺家的族兄們抱怨,說,識字很難,一點兒都不好玩。故而,之前向來冇有動過識字的心機。
寫完後,他特地提示沈秋寶察看本身拿筆的姿式。然後,把筆遞還給後者:“你拿好筆,我握著你的手,再教你寫一遍。”他不曉得該如何教門徒。當年師父是這麼給他開蒙的,他照搬過來,應當冇錯。
“留下來學武?”老劉頭嗬嗬,“這我可說了不算,得看你的天賦。還是那句話,你先養好傷再說。”八字才一撇的事,他是不會先說出來的。這是他一貫的做派。
但是,現在分歧了。
“撲哧”。傅雷被他當真的小樣兒給逗樂了:“行,今後,每天中午,我過來教你識字。”
“雲小弟,你腿上的傷還冇好利落,不成太勞累。”傅雷衝他招手,“過來,我給你看看傷口。”
他比傅雷設想中的更聰明,的確是一教就會,初上手,羊毫握得象模象樣。
點、點、提……嗚嗚嗚,太長了,冇記著……
上完藥,傅雷又重新給他包上新的紗布,把藥瓶兒遞給他,叮嚀他今後自行塗藥:“每天塗兩次,淩晨起來,早晨睡覺前,象我剛纔那樣塗一次藥就行了。疤子冇有落之前,不能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