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第25章 法庭上的推理(四)完美證據鏈![第1頁/共5頁]
“寂靜!”審判長又敲桌子,對著劉歆迪問,“公訴人,警方調查成果如何?”
吳乾內心也明白了,審判長對這個案子的全數細節,並冇有太大的興趣。
統統民氣裡都湧起巨浪,統統人全都明白,就算是法盲也能看的懂了,這個案子翻過來了!
吳乾說道:“被害人的衣服,厥後背會有很多藐小的玻璃碎屑,這是手機等電子產品被砸碎以後濺射的,而正麵反而不會有,而這就印證了我以上的全數假定,同時顛覆了被告的供詞,也就是被告所說的,他是在產生吵嘴爭論砸東西以後才殺死了被害人,特彆是被告還誇大過,被害人曾經摔過他的手機,那麼,這個手機先摔碎的話,那麼,被害人再趴臥倒地,被害人衣服的正麵也必然會粘有很多的玻璃碎屑。
究竟上,這內裡有一個非常奇妙的混合視聽的手腕,那就是,這裡既然是謝凡的房間,並且他也在這內裡呢,那麼,有辯論聲呈現,任誰都會起首想到,辯論者之必然然有謝凡。
“很簡樸。”吳乾輕鬆應對,“辯論應當是提早錄下來的死者生前的聲音,就放在被告的手機裡,而當時被告在重擊了被害人兩次以後,首要的事情就是將手機裡的這個聲音放出來,隻需求用條記本電腦的外放服從就行了。
最氣的是,還不能拆穿他,不過,當時給他看的隻是現場照片的影印件,能重視到這麼纖細的線索來,也算是短長。
此案本相明白。
“你大爺的錢串子!你太他媽會裝逼了!”秦炎唄,他此時這內心,好龐大呀……這滿是老子悄悄給他的質料。
這個證據太輕易被人忽視,彆說劉歆迪如許的菜鳥,就算是老經曆的查察官,也不必然會重視到。
誇大了一下困難?
被告人在本年6月29號下午6點20分進入608寢室以後,頓時就拿起還在門口的快遞包裹,也就是包裹中的啞鈴,對著被害人做反擊打,被害人應當有所反應,以是被擊中的位置應當是右邊太陽穴四周,並非頭後,接著被害人應當已經倒地,這時,被告對著趴臥地上的被害人,實施了一次重擊擊打在後腦,而第三次則是過了一段時候,又狠狠的重擊後腦,如許的三次打擊形成腦傷害,因而,被害人滅亡!”
即,前一聲‘咚’,是被告三次重擊的第二次,這時被害人已經倒地,故此有這麼一聲,而劈裡啪啦的聲音,是被告在砸碎手機跟條記本電腦。而後兩聲咚咚,則是很多同窗看到的環境,即被告跟被害人吵嘴,大師趕疇昔,這個時候608的寢室門的小窗簾子掉下來了,而被告的做法是,做最後一次重擊,這一擊應當有大量鮮血,這是一聲咚,而第二聲咚,就是被告扔下了凶器,那副在快遞包裹裡的啞鈴。被害人倒地的位置,因為寢室門小視窗的角度題目,內裡的同窗是看不到被害人被打擊的詳細環境的,他們隻能看到被告在揮動阿誰快遞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