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曆史軍事 - 錢探吳乾 - 第七卷第三十二章 冇有證據也能判定凶手,鄭燕是你的人!

第七卷第三十二章 冇有證據也能判定凶手,鄭燕是你的人![第1頁/共3頁]

而這個環境……跟阿誰法度員是一樣!

為甚麼呢?

非常簡樸,就隻要開門的那小我!

此話一出,丁叔桐一驚。

這一番話,好短長,直接讓胡錦輝嘴唇發緊。

吳乾的臉上還是冇有甚麼竄改,他還是是笑嗬嗬的,“冇錯,確切是如許,如果光以開門這麼一條來鑒定胡先生就是凶手,這確切是說不疇昔。但是,鄭燕的死卻完整的分歧。”

指紋,這是冇有效的,因為這裡是你們公司的歇息室。

“胡總,胡蝶機的占地實在比較的小,底子就冇有需求放在牆的中間位置,我們再來看一下,這個房間大抵也就是三十多平米,小門生都會算的,一麵牆大抵5到6米如許的間隔,胡蝶機寬最多一米半,放在中間實在是過於高聳了吧,並且,再看胡蝶機兩邊的位置,地上也有陳跡,這應當是健身架的本來位置吧?

把手在冇有開門的時候,是跟空中平行的,也就是程度的。

可這纔是殺人的關頭,也就是說,阿誰橡膠帶在中間擰了一個X出來,這個X被拉長了,但當把手從程度變成了垂直,通過斜下拉力的感化,橡膠帶就從把手上彈了返來。

那麼,要離開如許的門把手彈返來,需求甚麼呢?

這個開會,就是他製造不在場證明的關頭。

從邏輯上看,從推理上看,從權柄上看,冇有其彆人了。

但是,這個時候橡膠帶是普通的套著胡蝶機的,也就是,這個東西也是跟空中程度的。可比及要套在阿誰把手的時候,就變了。

還記得嗎?

霍啊……這個竄改,太奧妙了!

但是,能因為如許便給對方科罪嗎?

丁叔桐大讚,對呀,胡錦輝有權力這麼做。

可還是阿誰關頭的題目……

簡樸的來講,門把手就是全部殺人的構造,也就是說,阿誰連接著門把手跟胡蝶機左邊扳手也就是跟假人附近的阿誰扳手的橡膠帶,是最為特彆的。

門把手是普通的,完整就是個淺顯的,隻是做工比較好的門把手。

丁叔桐聽到這裡,真的是惶恐莫名,他冇想到,這此中如此小的一個細節,就能透暴露這麼多的東西。

而吳乾則是持續追擊,“究竟上,我已經搞清楚了很多的事情,遲芳芳三次見侯宇,完整都是鄭燕的安排,而之以是如許……好吧,連絡明天產生的這個命案,鄭燕底子就是你的人!”

凶手想要完成這個凶殺案,想要完美的製造不在場證明,想要讓這個橡膠帶彈歸去,他就必須做一件事,就是在轉動這個門把手的時候,要節製速率另有必必要在垂直的狀況下,保持一些時候。

來來,胡先生,實在你必然是懂的,可我還是得說明白了,那就是遵循這個殺人,阿誰節製門把手的手,必必要如我所說的如許,不然,底子就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