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搶劫行為[第3頁/共4頁]
“你混鬨夠了冇有!”校長把桌子拍的啪啪作響,差點就把“你知不曉得你惹的是甚麼人”說出來了,想了想還是硬吞下去了,捏著生疼的腦袋想道:韓教員不是本身的親信,何必把這些短長乾係點的那麼明白呢,誰曉得這小子從這裡出去今後會不會傳的滿城風雨?
李科長看了龐光手裡的條記本一眼,把頭轉過來對韓教員說道:“韓教員,我們對這起案件高度正視,我接到報案頓時就趕過來了,剛纔跟你們校長把案情研討了一下,憑目前把握的資訊確切不好備案啊!”李科長說完後看了看校長,見校長也在看本身,眼神中竟然抖擻出支撐的光彩,他接著說道:“所謂擄掠,是指以不法占有為目標,當場利用暴力、勒迫或者其他體例,強行劫取財物的行動,冇有這幾個特性,就冇法構成擄掠罪,以是同道啊,有點難,除非你能有其他的證據證明……”李科長看了看錶:“好啦,現在時候也不早了,我要趕回回局裡彙報一下環境,校方如果有新的線索,請頓時跟我們聯絡,局裡的態度很果斷,傑出的社會治安環境從娃娃抓起,對於違法亂紀的行動,絕對不會姑息的。”
李科長看了校長一眼,俄然心內裡有底了,沉吟了一會,纔對韓教員說道:“同道,能夠不好辦啊,龐光的行動不但不能構成犯法,乃至連冒犯法律這四個字都很牽強。”
“你好,我是東城區公安局刑偵科科長,姓李。”在集會室涼了半天的李科長終究瞥見有人出去了,扶了扶大蓋帽起家說道:“我們局裡接到貴校韓東平教員的報案,說比來有不良社會青年攔路擄掠高二生的講堂條記本,教唆他們這麼做的人是貴校的一個在校門生龐光……”
“好,那我再問你,有證據證明這東西是他從彆人手上搶過來的麼?”
“有人證有物證,我們很多門生都能夠證明,比來很多門生反應,有一群穿戴古怪的社會青年在黌舍核心攔住高二門生,搶講堂條記,這之前也有門生反應過瞥見龐光在校門口跟這些穿戴古怪的社會青年聚在一塊。”
韓教員看了校長一眼,曉得校長是在唱戲給外人看的,以是對於校長的態度也不覺得意。把題目門生全數清理出去是統統教職工的任務,校長在例會上不是三番四次的要肄業校辦理必必要有人唱白臉,有人唱紅臉嗎?我就曉得你是因為顧忌龐光是公安局長的兒子不好親身出麵,好,既然你唱了白臉,這個紅臉就由我來唱吧。
校長接過報案回執今後,也頓時墮入了深思狀況,貳心想這李科長固然是公安局的人,冇有弄清他來意之前他不敢等閒包庇龐光,省的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