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感官誤區1[第2頁/共3頁]
“車主馮某,67歲,頭部中槍,一樣是一槍斃命!”
淩晨1點11分,車內傳出第一聲槍響,在沉寂無人的路邊,槍聲聽來更加清楚,而後,第二聲槍響,中間間隔僅為一分多鐘。
“嫌犯當時坐在靠左邊後車門的後坐位置,槍彈就是從這個方向射出,第一槍,槍彈射穿駕駛座靠背椅,由司機田某的背部貫穿而入,擊中間臟。第二槍,調轉槍口往尾座、靠右邊後車門的方向打出槍彈,受害人馮某就坐在這個位置,頭部中槍……”
這是本案疑點之一。
報案人宣稱:從車子的前擋風玻璃往車內看,看到車裡死了人,另有小我大衣口袋揣著槍支,半截槍柄露在內裡。帶著凶器,報案人思疑殺人嫌犯還在車上。
嫌犯在行凶殺人的過程中,頭部受傷,開出第二槍後,就墮入昏倒,從淩晨1點13分,到淩晨4點30分,那輛凱迪拉克悄悄地停靠路邊。
拷貝在挪動盤的數據質料,顯現在電腦螢幕上,車上槍擊案事發路段的門路監控,反覆播放,梁劍幾次旁觀,慢進、快進、定格、放大,研判好久,發明兩處疑點。
“必然是半夜會戀人鬨衝突,豪情殺人!”
路麵監控顯現,陳星坐上了那輛加長型凱迪拉克。
24點51分,凱迪拉克緩緩停向路旁,在路邊停靠了約莫十來分鐘,車窗緊閉,安裝雙向鏡的玻璃車窗,從內部看不到車內幕形,車裡的人或許在撥手機與人通話聯絡,或許隻是坐在車內閒談,亦或者他們在辯論?
從監控中,看完那輛車全部行駛軌跡後,冇有再點看交際平台上、所謂的路人神探那些千奇百怪的推理談吐,梁劍坐在椅子上,深思。
“持槍行凶的暴徒,冷血、殘暴,受過練習,槍法精準,具有職業殺手的心機本質。”
集會室大螢幕上,播放著現場拍攝取證的一係列照片,從彈道陳跡追溯、複原案發時的環境。
淩晨1點13分,門路監控鏡頭裡,畫麵又閃了一閃,仍像是螢幕俄然黑了一下,一眨眼,就再次規複普通。
24點21分,他一小我慢吞吞走在鄰水西路,中間還停頓了一下,彷彿在看馬路劈麵的一對母子。
鄰水西路深南大道214路段,停靠路邊的一輛加長型凱迪拉克轎車上,產生的槍擊案,導致兩人滅亡,滅亡時候為本日淩晨一點多鐘,死者均為男性,思疑係仇殺,嫌犯當場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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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死者馮某中槍前,曾用手機擊打過嫌犯陳某的頭部。”
昨夜24點11分,警局大門處安裝的監控顯現,陳星單獨一人走出警局。
……
“殺人後想要他殺,以是冇有逃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