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謊言[第3頁/共3頁]
本來是先前黑夫獻上的“萍蹤學”,被縣丞報上去為其請功,獲得了郡丞的承認,以為這體例能夠在郡中推行,故對黑夫加以嘉獎……
固然失手一次,但黑夫在世民氣目中的職位,仍然冇變。
身為亭長,知法犯法,傷了人要從嚴判刑,劉邦雖向縣裡申陳述,本身冇有用心傷人,夏侯嬰也供應了一樣的證詞。但因為告密者一口咬定,讓縣裡思疑二人串供,有所坦白,成果夏侯嬰被拷掠了好久,受笞刑數百……
那恐怕就不會有漢高祖斬白蛇叛逆了,劉邦本身就會作為刑徒,在驪山度過餘生。
……
隻靠黑夫一小我自說自話,誰信賴?
縣右尉則以為,黑夫隻是最後走失了正犯,但若冇有他在查案中多次建議,能夠連從犯石,另有那些個楚國邦亡人都抓不住——因為被髮感覺太早,鐘離眛的戰略還是落空了,那些乘著夜色,朝雲夢澤出逃的楚國邦亡人,最後除了一人冇找到蹤跡外,其他五人,全被抓了返來。
因為實話實說,隻會讓事情變得更糟,遊徼的家屬在鄉裡算不上頂尖,卻也有很多兄弟在做小吏,到時候等候他是,能夠就是無窮無儘的追告,和酷刑拷掠了,黑夫可不想最後坐實一個“賊殺人”,那他這平生,可算完整完了,除了逃亡造反,彆無他法。
隻是怒仍然感受有一絲不當。
“事情就是如許。”
……
“有過不罰反賞,豈有這類事理!”縣左尉氣得七竅生煙,揚言要親身寫信去郡裡申述究竟。
怒細心查抄無誤後,點了點頭,讓世人將這些物證都收好,籌辦將叔武的屍身抬回縣城再查驗一遍,固然另有些小的疑點,但團體環境,跟黑夫所述根基分歧。
“除了扯謊自救,我彆無他法。”
不提還好,一說此事,衷頓時喜上眉梢,樂道:“用了仲弟的體例,多了很多收成呢!就說粟米,本來畝產2石不到,本年,畝產竟有2石半之多!”
獄掾喜也供應了法律谘詢:“黑夫亭長未能抓獲賊人,貲甲三件,如此罷了。”
次日淩晨,從縣城聞訊趕來的令吏怒,站在案發地點處,皺眉不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