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失期當斬?[第1頁/共3頁]
“照兄。”快到更卒寓所時,季嬰俄然問道:“陳百將和賓百將,是不是不睦啊?”
……
“上吏謬讚了,小人那點微薄功績、匹夫之勇,不值一提。”
照聞言一驚,趕緊矢口否定。
黑夫恍然,本來這內裡另有這層乾係,難怪本日縣獄裡,那商賈頂不住壓力,幫亭長做了偽證。
哈,是打板子,不是負約當斬?黑夫愣住了。
黑夫聽完冷靜點頭,難怪陳百將提及律令來一套一套的,本來是“學室”,也就是秦國的乾部培訓班出身啊。
這件事他一時半會想不明白,便放下不管,這時候,季嬰已經闡揚話多的特長,跟帶路的縣卒套起了近乎。
黑夫又謹慎地問道:“上吏剛纔說,這賓百將,是那湖陽亭長的親戚?”
但是就在這時,卻聽到遠處又是一陣腳步,隨便是一聲大喝:“停止!”
“不至於此。”
黑夫展開眼,卻見一名一樣是百將打扮的年青軍吏帶著幾小我,小跑著過來,對那些正欲脫手的縣卒喝道:“這是何為!還不斷手!”
黑夫無法地搖點頭,暗歎本身命途多舛,纔打贏了官司,又惹上費事。
但隨即卻又聽百將彌補道:“笞二十!”
如此看來,他救下本身,是為了讓賓百將不痛快?也太實誠了吧,如果本身,必定先在中間多看會,等板子打到身上,再出來叫停,如許既能彈劾賓百將亂花科罰,就算冇法讓他罷免,也能吃點罰款噁心噁心敵手。彆的,又能讓黑夫二人更恨賓百將,而對陳百將更加感激涕零,的確是一石二鳥啊……
固然公安副局長也不算大官,但也是安陸縣的四把手啊,隨便動動指頭,都能讓黑夫吃不了兜著走。就算那縣左尉礙於言論和律法不好親身對於他,也能夠讓賓百將找藉口狠狠刁難黑夫。
賓百將被戳穿前麵色一滯:“陳百將,你我好歹是同僚,休要誣我!我直接服從於縣左尉,安知縣右尉下達了多麼號令?”
聽到那百將說要以“負約罪”論處他們,黑夫當時就是一驚!
他已經猜到,陳百將之以是救下他二人,決不是像喜大夫那樣秉公法律,而是有本身的目標,那就是要讓賓百將不痛快,同時讓黑夫這個剛在縣裡著名的”懦夫“對他戴德戴德。
看來,不但是湖陽亭長一案的後續冇有結束,本身還不謹慎捲進了更費事的“政治鬥爭”裡……
“本來是如許。”陳百將意味深長地哦了一聲:“既然是曲解,那便請君放人罷!”
陳百將卻笑了起來:“不對吧,遵循《徭律》,徭役、更卒,負約一到五日,誶;負約六日到旬日,罰一盾;負約旬日以上,罰兩甲。這兩人早退幾個時候,頂多當眾叱罵一頓就是了,哪條律令規定,要痛打二十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