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秦之律令[第2頁/共3頁]
閻諍的語速變得慢了起來:“這六篇中,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囚》、《捕》二篇。其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淫侈、逾製覺得《雜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減。”
有人說羊毫是蒙恬發明的,但究竟證明,這隻是個訛傳。早在春秋時候,孔子就已經“筆則筆,削則削”了,到了這期間,羊毫利用得更加遍及。
“秦律固然繁多,但身為亭長,其職責主如果保護門路安然,訪拿盜賊,故而必熟諳《盜律》《賊律》《捕律》《囚律》《雜律》《具律》六篇,便是這六捲了。”
閻諍解釋道:“身為亭長,可不但單要訪拿盜賊,亭中常設有客舍、驛郵,故不成不學《傳食律》與《行書律》。”
為了製止這類環境,從商鞅變法伊始,就專門設置了“法官”,來保管和查對法律,以及供應法律谘詢。鹹陽設置三名法官,朝堂,禦史府、丞相府各一。郡縣也各設一名,喜曾經就做過一段時候的縣法官。當然,麵前這位閻諍的資格更老。
“你記著了麼?”黑夫從帶著的竹筐裡拿出來姊丈幫他削的木牘,在案幾上攤開。
一個結著發鬟的少女,將頭探了出去,獵奇地打量著屋內的二人,卻見她固然麵貌說不上多標緻,卻皮膚白淨,頭髮潔淨,牙齒也整齊,穿戴一身兩色襦裙,與驚常日裡所見荊釵布裙的村姑大不不異。
黑夫正埋頭用心抄著古板翰劄,壓根冇有在乎。
本來,在秦國,律法可不是百年穩定的,商鞅當年就明白說了:治世不一道,便國不必法古!以是秦律每隔幾年都會停止損益彌補。
閻諍摸著髯毛笑道:“這是天然,皆是客歲正月(十月)時新抄的。”
秦國的師生乾係,遠冇有後代那麼首要,但他們都是明白人,既然大師各有所求,能夠在此事裡都獲得好處,何樂而不為呢?
說到這,閻諍彷彿又想起了甚麼來,他也懶得起家了,指導著黑夫去到書架邊,將擺在最高處的兩卷竹簡也取了下來。
黑夫趕緊朝閻諍作揖,接著,甚麼誨人不倦、德高望重、東風化雨,就從他口中說出,聽得閻諍非常歡暢。頓時感覺,這個年青人能18歲就被征召做亭長,不是冇有啟事的,恭維話都騷到了他癢處。
每年鹹陽變動的律令,都要在“禁室”存放,平時大門舒展,嚴禁任何人出入。統統律令都被封存起來,如果有人私行進入或者編削一個字,就會被以極刑論處。
黑夫拿在手裡一看,上麵寫著“傳食”和“行書”,這跟亭長有甚麼乾係?
一通解釋下來,黑夫大抵也明白了,這六篇律令,就是秦律的根本,包括了作為統統常見的犯法及其獎懲體例,也是亭長必須背熟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