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罪與罰[第3頁/共4頁]
至於阿誰號令裡民殺官逃亡的裡監門,固然人已經死了,但既然敢喊出這標語,就要做好被挫骨揚灰的籌辦,他那腐臭的骸骨要挖出來,補上一個車裂之刑,他的家人也全數淪為城旦舂。
“盲山裡裡正峰,罪大惡極。遵循《盜律》第九條,掠賣人,磔;知人略賣人而與賈,與同罪。其罪當死,再加上強、奸等罪名,當判車裂!其家眷明知裡首犯法而不告密,還幫手拘禁被賣女子鳶,也當連坐,罰冇財產。男人斬趾,為城旦;女子黥麵,為隸妾!”
竟然觸及到人丁外流!這還了得?因而郡丞在判了那些拐賣者全部極刑的同時,還決定發文書到安陸縣,要求將此案辦成死案!辦成典範,以警告全郡百姓!
“破家的亭長,滅門的獄掾!”
“數千人尚且罰之,何況百餘人?”
……
一牆之隔的大堂上,縣丞也在憂心忡忡地看著令吏們拿著律文爭辯不休,內心則悄悄罵道:“都怪那湖陽亭長,隻是讓他去找一個被掠賣的女子,卻將全部裡的人都抓返來了,這下讓我如何結束!”
他是乾吏,但並不是個苛吏。
父母都勞改去了,冇有成年的孩子,則由隱官收納,待其成年後再讓他們作為士伍或者仆人,安設到各地去。
但如許一來,題目就呈現了,該如何判?輕判還是重判?
獄掾喜賣力厘科罪犯的科罰,他固然將秦律倒背如流,但為了切確不出錯,還是得在堆積成山的律令裡找出《盜律》《雜律》來,遵循呼應的律條判處。
“盲山裡裡正,身為裡吏,知法犯法,包庇裡人,與掠賣者暗中來往,帶頭拉攏女子,並多次強、奸女子鳶,何論?”
獄掾喜的態度明白,照章辦事!
喜正色道:“縣丞,秦律裡,從未有過因犯法者人數浩繁,而從寬措置的先例!當年商君在朝變法之初,有公族不奉法而私鬥,被懲辦者數以百計,殺得人頭滾滾,渭水色赤。今王九年時,嫪毐謀逆,其本人被車裂夷族,其舍人數千人,也十足罰冇產業,遷之於蜀郡遙遠之地……”
而位於縣城的官寺區,氛圍中也披髮著煩躁不安。
“田典未參與買賣人丁,罪稍輕,但瀆職、包庇之罪不成免。削除爵位,罰冇產業,斬趾為城旦,其家人耐為城旦舂!”
在他看來,法律和違法的碰撞,隻要勝負,冇有憐憫!
看著這麼多的案犯,就連安陸縣丞也不由頭皮發麻,讀鞫(jū)時聲音都有些沙啞。
在突擊審判後,郡丞才驚詫發明,本來這個團夥是一個家屬作案,其觸手竟遍及南郡。與疇昔幾年間,南郡各縣上百起人丁失落案有關。失落的多是少幼年女,女子被賣到窮鄉僻壤,男人乃至有被賣到魏國、楚國去為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