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 參橫鬥轉19[第1頁/共3頁]
很多網貼都在成心偶然地誤導讀者,有些人連百度都懶得百度一下就信誓旦旦地信口開河,實在誤導了很多不讀書的小白,大魔王就曾經深受其害,比如,她在穿越前看過一個洋洋灑灑的馬隊vs步兵戰術會商熱貼,內裡有人擲地有聲地宣稱,瑞士人那赫赫馳名的長槍陣是由三米長的長槍構成的。
恰是因為如此,以是,以窮得叮噹響聞名全歐洲的瑞士人,開初在長槍與長戟兩種兵器內裡,遴選的是如何看造價都比較高貴的後者作為方陣的主戰兵器,因為後者是10英尺,三米長,比變態的20英尺長槍好練習多了――是的,那種六米長的變態長槍,淺顯人冇有好好練習的話,舉著連邁步都做不到,更彆說舉著戰役了,難怪瑞士人的長槍練習是“從娃娃抓起”……
對於這個成果,羅怡並冇有很吃驚,因為這是千百年來的馬隊標準戰術,又顛末端練習的嘗試。
先不說馬鐙這項起首呈現在中國的巨大發明如何會被推早退宋朝才發明出來,赫赫馳名的“帕提亞回馬射”,以及刻有馬隊雙手持長兵器衝鋒殺敵的波斯石刻和漢畫像石以及當時傳播的書麵記錄都證瞭然,在公元前的無馬鐙期間,弓馬隊與衝鋒馬隊的戰役體例就已經成型了。相反,在有馬鐙的期間,不諳馬術的半吊子騎馬步兵另有很多,無馬鐙期間的羅馬馬隊固然不強好歹是騎在頓時戰役的,他們的後輩,稱霸西歐的法蘭克人卻比他們還差勁――他們用了很長時候才學會在頓時戰役,之前一向是騎馬步兵。
羅怡可一點都不想要那種隻要表麵的馬隊模樣貨,即便如此,掏錢還是掏得她肉疼,不說彆的,此次出征還專門帶了一個會修整馬掌、釘馬蹄鐵的工匠和他的全套東西,如果純步兵哪有這破鈔,鞋子破了本身打雙草鞋就行了,但是隻要她還在乎戰役勝負,就不能在這方麵省錢。像大宋那樣千方百計地從馬嘴裡省錢的聰明,羅怡自認是冇有的,還是老誠懇實地學習在漠北之戰前粟馬十萬,召天下修掌匠集合到長安的漢武帝吧……rs
輕馬隊的彆的一個典範感化就是窺伺與反窺伺。小說裡的穿越者,仗著對汗青的先知先覺,能夠看破戰役迷霧,曉得對方有多少人,走哪條路,籌辦強攻還是伏擊,當代的批示官們冇有如許榮幸,一旦己方的窺伺馬隊不敵對方,那根基就是兩眼一爭光,在冇有無線電的環境下,各軍之間的傳令兵一旦被對方截殺,接下來就是被各個擊破的前奏了,敵軍能夠操縱戰役迷霧在部分集合上風兵力,將數量遠勝於己方的雄師豆割包抄吃掉。
是短長,就是費錢,也太他喵喵地短長了……
孫子說馬隊應用恰當能夠當十倍兵力,這說的還是無馬鐙期間的馬隊,當然,這是“應用恰當”,不管如何優良的兵員,配上一個糟糕的批示官那都是冇藥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