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 前路漫漫[第1頁/共2頁]
帳篷的中心搭起瞭望車,總隊長就睡在望車旁,好一經有事,頓時能夠俯瞰全域性,批示全隊。
每十人,構成一個小隊,設隊長一人,配馬車一輛,裝運帳篷東西口糧鍋具等,其他鋪蓋柺杖之類大家自備,一共組了二十二個如許的小隊。此中另有兩支婦女構成的小隊,一支是做後勤事情的,另一支是工人。
羅怡不辭辛苦,充當過好幾次總隊長,為的就是叫他們把這一套貫徹下去。
“到底是為了甚麼!”她對賣力施工過程的提姆和總隊長恩裡克喝問道——在她帶來的部下終究把他們分開以後。
以是,她把施工隊搞成了人手一根棍子的半軍事構造,把行路搞成了行軍,把安營搞成了挪動城堡。
照工人們的設法,隻要在商定的日子達到就行了,羅怡卻搞了一個龐大的編組。
這都是為了製止某個冇法無天的貴族突發奇想在自家領地做一筆大大的買賣。
她可冇健忘曾經聽到的那一句鄙諺“妖怪還怕上帝,凡人卻甚麼也不怕”。
管事之上就是總管全隊的總隊長。
每個小隊長,都發給一隻叫子,商定告急的時候比如補給車翻倒就吹響,傳令管事和總隊長就會帶著機動聽員前來措置。
解纜的時候,按小隊抽簽決定解纜挨次,挨次一起穩定,既不能掉隊,也不能搶先。
到早晨的時候,當場安營,用補給馬車圍成一個圓圈,馬車與馬車之間係數條鐵鏈,車上豎起鐵皮剪製的尖角,彷彿一座挪動城堡,車後是各小隊帳篷,帳篷之間留出通道。
圖爾內斯特教區裡,但是有好些處置跟她敬愛的丈夫普通職業的貴族騎士,不能希冀他們聽到教會的名聲就會客氣了——按這個期間和好久今後都流行的民風,他們隻要把打劫物放進自家細姨期堂,就是合法的作為了。
羅怡搞的“進步”,落實到詳細,那真是煩瑣至極的一大套,也無怪她的雇工們在背後編了各種百般的傳說。
每個小隊都派出一報酬守夜者,在車與車的空地間瞭望,守夜者也有一隻叫子。
步行者列成兩列縱隊,擺佈各一列,中間是補給馬車,完整冇有甚麼靠左走靠右走給對方讓道的意義——狹小的村落土路也不答應如許做。但是也冇無形成甚麼題目,因為路上本來就冇有甚麼車,就是有人在路上走,看到如許一支長隊也都識相地下路遁藏了。
與如許煞有介究竟足新奇的行路構造比擬,甚麼搶道要罰錢,爭買村民送來的肥雞要罰錢這類端方已經是不值一提的小事了——固然還是很奇特……
是以,她也格外不能容忍施工隊裡的打鬥行動。
小隊之上,設了兩個騎馬的管事兼傳令者。
比方,從布拉德領地的路橋總公司走到間隔兩天路程的教會新租地這麼一件簡樸的事情,卻被她搞得非常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