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小說網 - 遊戲競技 - 清末梟雄 - 第兩百零二章 宮鬥初現

第兩百零二章 宮鬥初現[第4頁/共4頁]

以是全部皇宮的後半部分,實際修建並未幾,從天空俯視的話,全部皇宮的後半部分都是假山草木,隻是中間裝點著幾棟小洋樓罷了。

至於立法權嘛,如果是其他當代國度估計會有國會之類的機構具有,但是現在中華帝國可冇有國會之類的東西,立法權是被天子獨立掌控的,至於司法部,隻要草擬法律法規的權力,各項法律由天子批準以後才氣夠實施。

是以林哲並不是法律意義上的‘人’,他是‘天子’。

“皇上!”陳靜出來就是率先開口,而陳靜身後的幾個宮女也是低下了頭不敢昂首直視林哲。

是以婚姻法裡是找不到和妾有關的內容,根基上就是直接疏忽掉了這類乾係,並冇有和後代的民國一樣把‘妾’作為‘家人’,是以帝海內的公眾納寵的話。實際上不能算娶,隻能說養了個‘戀人’,所生的兒子將會成為私生子,實在就和當代人包個**差未幾。

並且也規定了,犯法行動隻能由各地巡警部分窺伺,抓捕,審判,隻能由獨立於內閣以外的督察院的直屬各地督察院提起公訴,由一樣獨立於內閣以外的大法院部屬各地法院停止審判。

目前新皇宮的後半部分,也就是皇室的餬口居住處所已經休整結束。既然已經把皇室的餬口居住處所清算了出來,天然要搬疇昔,總不能一向困守在這棟民宅裡不是。

身為天子,林哲製定頒佈法律統治公眾,也就是說帝國統統法律隻限於辦理臣民。可不能說反過來管到林哲頭上。

事關國本。朝野上也不存眷纔怪了!

大抵上,就是嚴入寬出這麼一個原則。

身為天子天然有著奇特的一套端方,比如林哲隻能娶一個皇後。但是倒是同時具有諸多嬪妃,而這些嬪妃和林哲是具有合法的婚姻乾係,嬪妃的兒子是具有天子位的擔當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