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諾然和烈[第1頁/共3頁]
烈的父親是我父輩的管家,而烈呢,則是我的管家。
我們諾家有這個家規。子承父業。
烈把一個肉包子塞進了我的嘴裡,然後拿出了一條手帕,給我擦了擦臉上的淚水……和鼻涕。
“今後就算活力也得把飯吃了,吃潔淨了。如果因為那小子傷了你本身,我但是會非常活力的。”烈說。
烈算起來但是比我大了十歲呢。
天曉得,我內心落空的那一塊兒是我宿世的哥哥,白荀。
我常常地對著星星說話。那些常日裡我一小我咬牙往下嚥的苦澀,在這一刻,我都能夠對星星說。
這已經是我最大的謙讓了。
實在不消猜,我也曉得,大抵就是他。
我就不明白他為甚麼那麼喜好來我家,那麼喜好和我搶東西。
固然餓,但是並不想用飯。哭著哭著就不那麼餓了。
“你可算是會邁步了!~”烈說。
烈是阿忠的兒子。在我們雲曦國,家裡的下人是冇有姓氏的。因而我們直呼其名。
很難以設想,烈是如何常日裡耐著性子和一個比本身小十歲的人相同的。
有烈在,他如何會讓我倒呢,因而我被他抱了起來。
越是如許,我越是討厭看到他。
背後是其樂融融的一家,而我像是多出來的一個。
烈是個極細心的人,照顧我照顧的很好。我在他懷裡不哭不鬨的。而他就用那雙大眼睛看著我,似笑不笑。
晚餐的時候,我是在看不下去母親和父親爭著搶著地給諾然碗裡添菜。看著他滿滿的都是鴨肉的碗,而我的碗裡空空蕩蕩的隻要米飯。我趴下桌子,揉揉很疼很疼的屁股,然後本身回屋。
一樣地情節,和父親吵架,和母親拌嘴,給諾然找點茬子,然後不用飯抗議。
運氣或許就是如許的,做狐狸的時候,白荀待我那麼好,不是人間的幾天,幾年,而是幾千年。轉生為人,竟然就在如許的家庭裡。最不缺的就是金子,銀票。但是當一小我的時候,縱使再多的錢又能處理甚麼題目呢?那非常暗中的孤單足以將一小我吞噬。
我感覺我更像是個母親奉迎父親的器具。或者是母親消磨時候的玩物。
烈的性子不是太好。如果有甚麼不喜好的,他必然會斷言回絕的。大師都冇想到他竟然冇有回絕照顧我。
如許想著,有一小我也蹬著牆壁爬到了瓦上。
諾然倒是冇有這個特性,和我一樣,很爺們兒。
結果同上。
再因而,第二天阿忠就如法炮製地讓他帶了我一天。
烈便是那種有些“娘”的男孩子,但是人是極好的。
我轉頭一看,是烈。
烈常日裡說話未幾,唯獨和我在一起的時候有說不完的話。
因而大師便試著讓他照顧了我一天。
他長得也都雅,臉龐像刀削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