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日記本裡的秘密[第1頁/共2頁]
“走吧,去HotChicken。”他說,加德滿都的餐館有中餐和本地餐之分。明天他想帶我去吃本地餐。我信賴霍耀廷是一個精力充分的男人。明天的陰霾和難過在他臉上倏忽不見,現在的他,還是開暢、自傲、帥氣而又充滿生機。
本來,霍耀廷的生母姓許,她有一個姐姐,就是在瑞麗我見過的鑒玉師雲姨。雲姨的名字叫暮雲。她們姐妹二人,出世蘇城,但自小就跟著做玉石買賣的父母一向在雲南和緬甸之間遷徙不定。朝蘭二十歲的時候,熟諳了二十八歲的白敬誠。兩人同遊吳哥窟,在湄公河邊漫步,於泰姬陵前發下誓詞,此生非卿不娶,非君莫嫁。
我嘲弄他,說你對這兒可真是充滿了豪情,能夠這兒有你的宿世吧。你不是信佛的嗎?佛不就講究循環?
尼泊爾人的主食是咖哩和饢。這裡的饢和中國新疆地區的饢並不一樣,饢是現做的,有很多口味,洋蔥味,黃油味,沾著咖哩味道還很不錯。早餐點一份饢,兩個煎蛋,一份土豆和兩片吐司,再來一杯牛奶咖啡,一上午也就精力實足了。
霍耀廷在旅店晝寢。我洗了個澡,找了個錘子,真的將日記本砸開了。我躲在衛生間。一頁一頁地翻著日記本。白伯寫的字兒很不錯,還是繁體的。固然看起來有些累,但大抵意義我明白。
這廝終究發明瞭我脖子上繫著的古怪的石頭玩意兒。他就問這是甚麼?我說驅邪的符。實在我早就想摘下來,但鬼使神差的,又懶得動,就讓它掛著好了。
我就說我冇表情。
第二天,醒來的時候,天已大亮。
這廝彷彿健忘了昨夜和我的辯論,又成了一個和順的戀人。他抱我起來,還給我穿衣,餵我喝咖啡,然後發起帶我去吃早餐。
他說我太科學了。這類石頭兒實在都是從中國雲南邊疆運過來的。一批一車。“你要想買,還不如在雲南買。”
吃完了早餐。這廝就說歸正另有三天時候,不如帶著去機場四周的旅遊區轉轉。他還說我不幸,算起來加德滿都也來過兩次了,但是還冇如何逛過。
霍耀廷說花上很少的錢,大抵兩千元就能玩轉加德滿都一個禮拜。我信。
這一早晨,我和他各自相安無事。他想他的苦衷,我想我的事兒。
一上午他就帶著我閒逛,彷彿要通過不斷地走路,忘懷內心的煩惱。他胡亂走,我也就跟著他胡亂走。走丟了,我就報警。中午他請我吃烤雞,代價二百多盧比,量很多,很劃得來。吃的時候把肌肉撕成條,沾點辣椒醬,再裹上一層近似燕麥的東西,很好吃。如果渴了,點一瓶雪碧或者可樂,代價三十五盧比。如許總過也就十五元群眾幣擺佈。
這讓我感覺,他撲簌迷離的出身實在也影響不了他。